本期内容
座椅上的一个锁止机构,试验结束后还能不能调节,和它在冲击过程中有没有松开,是两件不同的事。读座椅与头枕法规时,如果把观察时刻混在一起,原本完整的试验,也可能得到含义不清的结论。
先把受力关系放在脑中。靠背通过调角器连接座垫骨架,滑轨和高度调节机构再把载荷传给车身。头枕则通过自身结构和连接,限制头部向后的运动。几何位置、结构刚度和锁止状态,共同影响这条传力路径。今天的专题,就从锁止和受力后的测量,理解座椅与头枕的验证。
所谓座椅固定装置,并不只指几颗螺栓。法规把连接系统以及受到影响的车身结构部分,也放在这个对象之内。因此,螺栓孔距一样,不能单独说明两种车辆安装条件相同。试验中采用车身局部结构或夹具时,也要保持相应的受力作用,不能通过安装方式,给原来的固定装置额外增加强度。
座椅承受的输入,也不只有一种。靠背向后加载,关注骨架和连接传递力矩的能力;纵向惯性试验,则让座椅、固定装置和锁止机构一起接受规定输入。加载方向、调节位置和车身连接,共同决定试验能够证明什么。不能用一个方向的结果,自动取消另一方向的验证。
锁止功能可以按三个时段理解。以相应座椅条款为例,正常使用时,调节和通行位移系统需要具有规定的自动锁止能力;试验过程中,要求保持锁止;试验以后,供通行使用的机构还要按规定完成至少一次解锁和位移。前一个时段成立,不意味着后一个时段已经得到证明。
而其他调节或锁止系统,相关条款未必要求试后继续具备正常调节功能。这不等于允许它在试验过程中自行解锁。不同车辆和座椅分支的措辞也有差别,不能把一套结论平移到所有座椅上。这样看,“试后拉不动了”和“冲击时没有锁住”,就不会被写成同一种失效。
结构变形也需要放回相应项目。有的座椅强度条款,在承受了规定载荷、并且没有增加碰撞伤害风险的条件下,允许一定的永久变形,甚至破坏。头枕强度项目却有另外的无破坏要求。试验名称相近,接受条件仍要分别使用。
接下来把注意力转到头枕位移。向后加载时,靠背本身也可能转动。如果直接拿试验开始前的某条固定线,去解释头枕后移,就容易把靠背建立参考状态时的变化,与头枕的后续相对位移混在一起。
规定的静态方法先通过背部加载,建立受载后的躯干参考线;随后在规定位置对头枕施力,相对于这个受载基准测量。一般静态路径的位移要求,与某些大间隙附加路径,还有边界措辞的区别。音频里不把这些不同路径合并成一个通用数值,具体位置和限值留在配套文字中。
头枕高度保持,又是另一个观察过程。它关注向下载荷以后,是否发生过大的残余下移。程序先用参考载荷取得距离,再施加较大载荷,完全卸载后,按规定重新施加参考载荷,比较前后距离。峰值载荷下软层被压缩了多少,并不是这里直接采用的残余下移量。
因此,一份位移结果至少要说清:相对哪条线、在哪个受力阶段、比较哪两次读数。只留下一个毫米数,很难判断它到底表示头枕后移、材料压缩,还是机构下滑。
法规还有通过假人和滑车评价头颈响应的动态组合。它关注头部与躯干的相对运动及载荷,同时仍保留相应的几何和使用位置条件。静态与动态方法各有组合边界,并不是换一种试验,就能把其他要求一起拿掉。
座椅和头枕的验证,最终把日常位置保持、受力时的结构响应、以及规定的试后功能连接起来。分清这几个时刻,再量对它们各自的参考状态,试验数字才真正有了明确的含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