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内容
“燃油箱无泄漏”,看起来是一句清楚的试验结论。但如果不知道压力、温度、姿态和附件状态,这句话能够说明的内容其实很有限。一个正放的箱壳不漏,与带着全部功能附件翻转后泄漏受控,并不是同一个试验问题。
燃油箱既要储存燃料,也通过加注、供油和压力补偿连接与外界相通。液体会随着姿态移动,温度和加注又会改变液相与气相空间。燃油箱法规沿这些不同失效路径,分别检查承压、密封、通气、材料及安装安全。今天就从这些试验条件,理解“无泄漏”应该怎样被准确表达。
先说明本期采用的零四系列边界。这一系列已经删除原来单独的整车碰撞后燃油泄漏部分,但仍保留相应的安装防护、油箱翻转和塑料油箱局部冲击等要求。删除某个碰撞试验章节,不等于油箱位置与碰撞后果之间不再需要考虑。历史报告中的整车撞击参数,也不能直接移作现有油箱试验的条件。
再看试验对象。法规对油箱这个术语的定义,与一项试验要求带入哪些附件,是两层问题。有的附件并不包含在箱体定义里,试验却明确要求带上通常安装的全部附件。因此,仅试一个箱壳,不能自动代表带有加注盖、阀和连接管的构型。
液压试验中,油箱与车辆分离,带上规定附件,以水等不燃液体充满,关闭与外界连通的连接,再逐渐加压。目标相对压力取工作压力两倍和三十千帕中的较大值,并按规定保持。这里既不是所有油箱统一使用三十千帕,也不是在测定爆破压力。
该项观察油箱壳体是否开裂或者泄漏,允许永久变形。压力依据、实际压力过程和保持时间,一起限定结论。如果只留下“箱体有变形”的照片,或者只填一个名义压力,都不能完整说明这一项结果。
翻转试验则换了问题。油箱姿态改变以后,原来处于液面以上的开口可能接触液体,通气系统中的存液和回液状态也会变化。试验要求带入正常安装附件和内部超压补偿系统。如果为了得到不漏的结果,把这些功能连接封死,实际评价的流路就已经改变了。
规定的两个充液比例,要分别执行相应旋转和保持程序。旋转过程的时间,与到达规定姿态后的停留时间,分别控制不同阶段。容量也应采用法规规定的制造商容量,不能拿任意灌满体积作为充液比例的分母。
在翻转条件下,法规容许滴漏,但限制其质量泄漏率。泄漏率描述单位时间漏出多少质量,不能把它乘上整段保持时间,就改写成一个通用的累计泄漏额度。那样可能掩盖某个时段泄漏过快的事实。实际出口、收集质量和对应时间,需要保留清楚。
塑料油箱的耐火试验,又有自己的构型与过程。专用油箱应按实际安装带入影响受火的车辆部件和屏蔽,夹具不能额外增加车辆上没有的保护。规定的预热、直接受火、屏障介入和撤离,各自承担不同作用,不能只把它们合成一句“烧了几分钟”。
这一试验的判据关注是否泄漏液态燃料。表面变色或者烧蚀,不会单独代替泄漏判断;外观还保持原样,也不自动证明燃料没有逸出。材料和试验项目不同,接受条件要各自对应。
最后把油箱装回车辆。已有单独技术单元批准,还需要确认附件范围和实际安装。乘员舱隔离、泄漏或加注溢出燃料的流向、附近热源、锐边,以及适用的管路保护,仍有对应要求。其中部分安装条款还受车辆类别和质量条件限制,不能对所有车辆无条件展开。
所以,一份燃油箱结论应当能够回答:是哪种箱体,带哪些附件,在什么状态下,完成了哪一种检查。把承压、翻转、受火和车辆安装的证据分别做实,再连接到同一实际构型,“无泄漏”才有明确而可追溯的技术含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