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内容
车辆接近设定车速时,限速系统开始约束动力输出。认证试验关心的,是在驾驶员继续要求加速的情况下,这个约束能不能持续起作用,介入过程能不能保持平稳。
这一期,我们从联合国关于车辆限速功能与限速装置的法规精读材料中,取出固定限速功能的道路试验,讲清加速响应和稳定运行各自验证什么。内容采用本次精读的原始系列及第三号增补基线。
先限定一下对象。这里讨论的是法规覆盖的客车和中重型货车的固定限速功能。驾驶员自行设定速度的可调限速,另有相应试验要求。我们沿着固定限速这一条线往下讲。
理解这项试验,先要分清设定车速和实测车速。设定车速是系统希望车辆稳定运行的目标;实测车速则来自车辆在试验中的表现。控制器收到车速信号,再调整供油或者发动机管理输出,这个过程需要时间。车辆本身也有惯性。因此,车速接近目标以后,可能短暂上升,再逐渐进入稳定状态。
法规把这段过程拆开观察。既看稳定以后处在什么速度,也看第一次响应的峰值,还看车速变化的快慢、进入稳定状态需要的时间,以及稳定后的波动。每一项判断都对应控制过程中的一个侧面。
道路动态试验的操作很直接。试验开始时,车速比设定值低每小时十公里。随后,通过完全操作加速控制器,取得发动机能够提供的最大加速。达到稳定控制后,仍然保持这一操作至少三十秒,连续记录车速随时间的变化。
这里保留加速请求很关键。如果驾驶员在接近设定值时主动松开加速踏板,车速停止上升就可能包含驾驶员操作的影响。持续保持规定输入,才能观察限速功能在持续加速请求下怎样响应。
从记录里看这次响应,可以按车辆经历的过程来理解。
起初,车辆正在加速。随后,限速控制介入,车速可能越过最后形成的稳定车速。法规对第一半周期的峰值有单独限制;这一项比较所使用的基准,是实测稳定车速。它与设定车速的含义不同。
接下来,要观察系统怎样收敛。车速第一次达到实测稳定车速时,会留下一个时间点。此后还要检查变化率,以及能否在规定时间内建立稳定状态。某一瞬间经过这个数值,和持续保持稳定,是两个需要分别辨认的过程。
进入稳定阶段以后,记录仍然要继续。此时要检查车速的波动范围和变化率,并从规定的时间窗口计算平均车速。这样得到的实测稳定车速,才具有相应的取值依据。
这些要求共同使用。一次试验即使最后停留在允许的稳定车速范围内,前面的峰值、变化过程和稳定时间也需要分别满足条件。只把曲线末端的一个数字写进结论,会漏掉这些判断。
对通勤收听来说,先记住这一层关系就够了:目标是设定出来的,稳定车速是按窗口测出来的,首次响应的峰值则反映进入稳定之前的表现。具体公差和取值窗口放在本期文字说明里,需要复核时可以对照查看。
动态响应讲完,再看道路稳态试验。它关注稳定运行时的车速,以及重复测量是否一致。
车辆以规定的全加速操作达到稳定车速后,在至少四百米的路段保持这一状态,测量平均车速。随后在同一路段反向行驶,按同样程序再测一次。两个方向得到的平均车速,再取算术平均,构成一组结果。包含计算在内的整个过程,需要做五次。
正反向配对,有助于观察坡度和风等方向性影响;五组重复结果,则为评价测量间的一致性提供依据。道路、风速和车辆准备本身仍须满足试验条件。双向平均不能替代这些条件的检查。
这里还有一个经常影响试验覆盖的因素:挡位。
在发动机转速相同的情况下,传动比不同,对应的道路车速也会不同。固定限速验证面对的是道路车速,所以法规要求覆盖所有理论上允许车辆超过设定车速的传动比。安排试验时,需要先确定哪些传动比属于这个范围,再逐一组织相应的动态与稳态验证。
这一点把车辆配置和试验结果联系了起来。曲线上的响应,属于当次车辆状态和传动条件。理解试验结论时,这些条件要和结果放在一起。
本期集中讲的是道路方法。法规还提供底盘测功机和等效发动机试验台的性能验证路径。具体操作条件要按各自路径核对;发动机试验台还需要满足与道路方法等效的要求。道路试验中的保持时间、测量路段和双向跑法,也都有各自的使用范围。
性能验证之外,法规另有耐久等要求。本期讲清的是其中一段技术逻辑:动态试验观察限速怎样介入并达到稳定,稳态试验观察稳定运行的车速与重复性,车辆状态和传动比则界定这些结果对应的条件。把这几层关系连起来,才能读懂一份限速性能记录所表达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