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渡安排与法域衔接
第15章 已确定变化与产品过渡安排
英国车辆出口白皮书 2026—2030
法规检索基准日:2026年9月18日 版本:1.0 研究审阅稿
法规过渡影响的对象,可能是一项新型式批准、一辆已经制造的车辆、一份技术报告、一张符合性证书,或者制造商一个年度的注册组合。只有把日期与其约束的事件相连,才能判断车型何时需要升级、哪些库存仍可交付,以及批准和物流计划还有多少余量。[R01,第35至37、48、49条;R02;R03]
本章以新M、N、O类车辆的GB批准与交付过渡为主线,涉及英国北爱尔兰UK(NI)批准、电子符合性证书及英国年度制度时,另列其适用范围;欧盟European Union(EU)资料则区分原EU规则与英国同化版本。大不列颠Great Britain,简称GB,与北爱尔兰Northern Ireland,简称NI,不共用一张未经区分的技术截止日表。燃油、混合动力Hybrid Electric Vehicle(HEV)、插电式混合动力Plug-in Hybrid Electric Vehicle(PHEV)和纯电动Battery Electric Vehicle(BEV),其适用条件由车辆类别、批准路径、制造阶段及动力形式共同确定。氢能产品也不能仅凭动力类别免除通用的文件、软件或注册条件。[R03;R05;R08;R14]
本章详细处理批准路径切换、网络安全与软件更新、eCall、电子及纸质CoC、证据过渡、库存和末期车辆安排,并以年度车队制度与UK REACH说明另一类时间约束。电池、NI完整技术时间表、税费和补助的专项适用性分别由第7、16、19、12、11章承担,各项日期依具体对象及触发事件分别适用。
15.1 法规日期与适用事件
15.1.1 制定、生效、适用与执行安排
法规制定日期说明法律文本何时形成;生效日期说明该法何时取得法律效力;具体义务的适用日期可能在数月或数年以后。S.I. 2025/1110于2025年11月13日生效,但其网络安全和软件更新表分别列出2026、2027、2028及2029年的适用事件。把2025年生效日当作所有车辆的升级截止日,或者认为必须等到最后一个2029年节点才需要行动,都不符合该表的结构。[R03,第1、2条及附件XII表3、4]
主管机关正式实施安排也可能独立出现。例如英国车辆认证局Vehicle Certification Agency,简称VCA,公布的电子CoC强制提交安排,以2026年11月29日起制造的车辆为触发对象,并明确说明这是英国交通部Department for Transport,简称DfT,同意延长过渡后的执行安排。该节点属于已公布的正式执行安排,其依据层级与修改法规条文的立法文件分别标明。[R08,Scope及Implementation plan]
政府咨询回应则用于确认拟推进的政策方向。2026年7月16日的GB安全技术回应说明将推进18项技术及后续立法安排。具体车辆范围、例外及注册适用日期仍由最终法律确定,政策回应日期本身仅记录政策进程。[R17,Summary of consultation outcomes及Next steps]
15.1.2 六类事件及其法律意义
| 约束事件 | 实际判断对象 | 对企业计划的直接影响 |
|---|---|---|
| 拒绝授予新型式批准 | 目标型式是否属于该条款的新型式;批准决定时间及技术状态。 | 报告、信息文件和必要体系证据须在授证前成立,提交申请通常不锁定旧要求。 |
| 新车注册或投入使用 | 具体车辆在目标市场发生的注册、投入使用或相应法定行为。 | 提前制造、付款、装船和清关,均不当然保留截止日后的注册资格。 |
| 制造日期 | 对应完整车或制造阶段实际完成制造的日期。 | 决定部分模板和电子提交过渡;销售年款、订单日不能替代。 |
| 报告日期及机构资格 | 正式报告的出具时间、指定范围、试验及覆盖关系。 | 预约、开始测试或者费用支付时间不能替代报告日期。 |
| CoC签发及有效状态 | 制造商依法确认具体VIN符合获批型式的文件。 | 影响每车资料和部分末期车辆资格;不得倒签或用更换模板掩盖不符合。 |
| 年度注册与申报 | 制造商在相应日历年的活动,以及该年度结算规则。 | 跨年交付可能改变车队额度、数量及申报归属,而非单车技术合格状态。 |
“新型式”也不等于“新销售名称”。同一营销车型可能涉及新的批准型式,既有型式的变更也可能需要扩展。判断应记录批准号、扩展号、型式/变型/版本及变更内容,依据框架第33至35条和对应技术法规处理。新申请的适用技术要求取决于批准型式及其变化情况。[R01,第33至35条、附件I;R02,第27条]
15.1.3 单车注册的多项适用条件
对于走整车型式批准路线的普通新车,可以把企业放行判断表达为:有效的市场准入路径、实际配置覆盖、适用技术状态、正确的每车文件、时间条件及进口注册条件同时成立。电子文件上传成功只证明完成了相应的数据处理步骤,不会补正缺失的技术批准;提前取得CoC,也不会延长法规已经限定的注册窗口。[R01,第36、37、48条;R08;R19]
单车批准Individual Vehicle Approval,简称IVA,以及国家小批量National Small Series Type Approval,简称NSSTA,另有适用规则。某项无限系列或中批量的新增要求,不能不经核定直接复制到IVA;反过来,也不能因为IVA存在,就保证一批不再满足原型式批准要求的库存一定能逐车通过。[R04,附表1、2;R07]
2026—2030 年法规变化时间总表
本表保留现行要求、已立法未来要求、官方实施安排、政策及咨询事项各自的状态与限定。日期与相应适用范围、触发条件一并列示。
| 法规事项 | 适用范围 | 实施时间 | 法规状态 | 类别 | 要求及变化 | 实施条件及限定 | 建议行动与备证 |
|---|---|---|---|---|---|---|---|
| R145 与 ALKS 法规项目 | GB 按装配和类别 | 2025-07-03 | A 现行 | GBWVTA | SI 2025/661 新增项目 73/74;ISOFIX 和 ALKS 分别核定适用 | 现行修订适用 | 补齐原技术清单缺项 备证:项目适用性及系统证据 |
| NG eCall 新型式 | GB 适用 M1/N1 | 2026-01-01 | A 现行 | eCall | 引入分组交换 NG eCall 技术要求;具体旧标准过渡按 SI 附表 | 新型式 | 核查 TCU、软件、协议与安装证据 备证:eCall 试验及整车安装报告 |
| M/N 完整 GB 制度覆盖 | GB M/N | 2026-02-01 | A 现行 | GBWVTA | M/N 临时批准向完整 GB/适用 UKNI 路线过渡;特定 NI 通道另判 | 制造并在 GB 销售 | 核查批次制造日期及有效批准路线 备证:WVTA、CoC、制造记录 |
| BEV VED 及昂贵车附加税 | 英国 乘用车 | 2026-04-01 | A 现行 | 税制 | BEV 已进入 VED;零排放昂贵车相关门槛提高至价格超过 £50,000,按注册时间和后续年度规则 | 适用注册和纳税年度 | 分开算首年、标准年度和昂贵车附加部分 备证:RRP、注册日期、VED 规则 |
| BEV 公司用车税 2026/27 | 英国 公司用 BEV | 2026-04-06 | A 现行 | 税制 | 适用百分比 4%,按公司用车计税口径;不等于车辆总价直接缴纳同等税额 | 税年开始 | 更新租赁、车队和员工实得成本说明 备证:目录价和税率模型 |
| R155 新型式 | GB M/N | 2026-06-01 | A 现行 | 网络与软件 | 原始系列要求进入 GB;中批量按适用条款覆盖 | 完整车/基础车新型式 | 同时管理制造商体系和车型批准 备证:CSMS 或 SUMS 及车辆证书 |
| R156 新型式 | GB M/N/O | 2026-06-01 | A 现行 | 网络与软件 | 原始系列要求进入 GB;中批量按适用条款覆盖 | 完整车/基础车新型式 | 同时管理制造商体系和车型批准 备证:CSMS 或 SUMS 及车辆证书 |
| M/N 多阶段基础车 EU 过渡截止 | GB M/N 多阶段 | 2026-07-31 | A 现行 | GBWVTA | 非关联制造商基础车暂用 EU 批准的过渡期截止;集团内不适用该宽限 | 过渡截止 | 逐阶段核对证书路线 备证:各阶段批准和 CoC |
| 货车及卡车补助申请更新 | 英国 相应 N 类 | 2026-09-15 | A 现行 | 补贴 | 使用最新 Zero emission van and truck grant 文件;整车和多阶段分别适用 | 2026 版申请材料 | 按重量、车辆状态和资格表独立申请 备证:对应 A 至 D 等表单与批准 |
| 型式批准收费更新 | GB 申请服务 | 2026-11-01 | B1 已立法未来 | GBWVTA | SI 2026/992 收费表调整;已核验官方登记日期,未核验每项金额 | 收费法规生效 限定:金额复核未闭环 | 报价使用生效后官方项目费率,不套统一涨幅 备证:官方费表及服务报价 |
| UK eCoC 强制提交 | GB/UKNI M/N/O;含 GB 中批量及 UKNI EU 小批量 | 2026-11-29 | B2 官方实施安排 | eCoC | 提交符合 UK IVI 2.0 的签名 XML;国家小批量豁免 | 车辆制造日期 限定:官方执行日期已明确;精确修法链仍需归档核验 | 完成账户、签名、字段、预生产和正式接口测试 备证:成功回执及逐 VIN 发布记录 |
| 制造日期前车辆无追溯上传 | GB/UKNI 适用旧库存 | 2026-11-29 | B2 官方实施安排 | eCoC | 此前制造车辆无强制补传义务,即使之后注册;未提供 eCoC 时保留免费纸质 CoC | 制造日期界限 | 按制造日期分库存,不按上牌日一刀切 备证:制造记录和 CoC |
| 法规事项 | 适用范围 | 实施时间 | 法规状态 | 类别 | 要求及变化 | 实施条件及限定 | 建议行动与备证 |
|---|---|---|---|---|---|---|---|
| NI Euro 7 轻型新型式 | NI M1/N1 | 2026-11-29 | B1 已立法未来 | Euro 7 | 排放、非尾气和相关电池耐久按类别适用;GB 日期仍属咨询建议 | 新型式 限定:小制造商定义与 GB medium series 数量限制不同 | 建立法规升级和认证工期情景 备证:适用性、报告、系统证书 |
| GB Euro 7 轻型新型式 | GB M1/N1 | 2026-11-29 | C2 咨询提案 | Euro 7 | 排放、非尾气和相关电池耐久按类别适用;GB 日期仍属咨询建议 | 新型式 限定:GB 不得按 NI 现行欧盟法律直接认定已强制 | 建立法规升级和认证工期情景 备证:适用性、报告、系统证书 |
| NI 电池耐久最低性能 | NI M1/N1 动力:BEV/PHEV | 2026-11-29 | B1 已立法未来 | Euro 7 | M1 能量保持率 80%/72%;N1 75%/67%,对应 5 年或 10 万 km、8 年或 16 万 km 界限 | 随适用 Euro 7 车辆阶段 限定:按法规里程或年限先到者及车辆范围核定 | 与质保和补贴性能承诺分列验证 备证:耐久和监测证据 |
| M/N 非 VCA 指定 EU 技术服务报告 | GB M/N | 2026-12-31 | B1 已立法未来 | GBWVTA | 过渡报告证据窗口结束;符合窗口的历史证据不因窗口结束自动失效 | 报告签发时间截止 | 确认测试机构指定状态和报告签发计划 备证:指定范围、报告日期 |
| 2026 年 ZEV 比例 | 英国 VETS 定义下汽车及货车 | 2026-12-31 | A 现行 | VETS | 乘用车 33%;货车 24%。最终合规允许按规则使用交易、结转、借用等机制 | 合规年度结束 限定:不可把年度目标理解为每家每年未经灵活性调整的实物配比 | 建模全年注册、积分与车队 CO₂;PHEV 不算 ZEV 备证:年度注册及积分台账 |
| 传统 eCall 注册限制 | GB 适用 M1/N1 | 2027-01-01 | B1 已立法未来 | eCall | 依赖旧电路交换协议和一致性标准的批准,其 CoC 注册效力受限 | 新车注册 | 在报关和库存计划前核查旧系统车辆 备证:标准版本、CoC 和 VIN 清单 |
| UK CBAM 启动 | 英国 列明 HS 编码商品 | 2027-01-01 | B1 已立法未来 | 进口注册 | 针对特定钢铁、铝等商品;整车不因含钢铝自动成为应税商品 | 相关进口 限定:间接采购成本影响与整车直接缴税不同 | 仅对受控商品编码及加工安排评估 备证:编码、供应链和排放数据 |
| 自动驾驶营销条款生效节点 | 英国 涉及自动驾驶陈述的产品 | 2027-01-07 | B1 已立法未来 | 自动驾驶 | SI 2026/731 指向剩余 Part 4 及相关执法安排;具体条文范围须归档完整原文后确认 | 生效令节点 限定:官方索引已确认日期;完整原文核验未闭环 | 提前审查自动驾驶、无人驾驶等宣传;不要以 ADAS 批准替代授权 备证:SI 原文、营销术语和车辆授权 |
| O 类完整 GB 制度 | GB O | 2027-02-01 | B1 已立法未来 | GBWVTA | O 类全阶段覆盖;新型式节点已于 2025 年到达 | 全部适用车辆阶段 | 与底盘及挂车供应商对齐证书 备证:O 类批准清单 |
| NI 电池护照 | NI 每个 EV 电池;LMT;工业大于 2 kWh | 2027-02-18 | B1 已立法未来 | 电池 | Article 77 电池护照;EV 电池不附加大于 2 kWh 门槛 | 投放市场或投入使用 | 建立唯一标识、供应链数据、权限和维护机制 备证:护照、责任主体和数据证明 |
| NI 电池二维码 | NI 法规涵盖的电池 | 2027-02-18 | B1 已立法未来 | 电池 | Article 13 二维码;护照类电池链接相应护照 | 标识/投放 | 将二维码、实体标识和追溯系统联动 备证:标签样件及解析验证 |
| NG eCall 英国网络支持 | 英国 搭载 NG eCall | 2027-03-31 | B2 官方实施安排 | eCall | DfT 提示此日前 NG eCall 可能无法使用或不应依赖;与批准强制日不同 | 官方提示的服务边界 限定:该日不是新增车辆型式批准日期 | 交车告知、用户说明及应急回退核验 备证:服务验证和交付说明 |
| 法规事项 | 适用范围 | 实施时间 | 法规状态 | 类别 | 要求及变化 | 实施条件及限定 | 建议行动与备证 |
|---|---|---|---|---|---|---|---|
| BEV 公司用车税 2027/28 | 英国 公司用 BEV | 2027-04-06 | B1 已立法未来 | 税制 | 适用百分比 5%,按公司用车计税口径;不等于车辆总价直接缴纳同等税额 | 税年开始 | 更新租赁、车队和员工实得成本说明 备证:目录价和税率模型 |
| R155 完整车注册节点 | GB M/N | 2027-06-01 | B1 已立法未来 | 网络与软件 | 覆盖完整车,并关注装用不合规基础车的完成车条款 | 新注册完整车及相关非合规基础完成车 | 按车辆制造状态分组消化库存 备证:逐 VIN 合规表 |
| R156 完整车注册节点 | GB M/N/O | 2027-06-01 | B1 已立法未来 | 网络与软件 | 覆盖完整车,并关注装用不合规基础车的完成车条款 | 新注册完整车及相关非合规基础完成车 | 按车辆制造状态分组消化库存 备证:逐 VIN 合规表 |
| CoC 原模板过渡 | GB 适用 GB 车辆 | 2027-06-01 | B1 已立法未来 | 网络与软件 | SI 2025/1110 中 CoC 模板宽限,与 eCoC 上传日期分别管理 | 制造日期前的模板宽限截止 | 纸质/电子字段统一受控 备证:模板版本记录 |
| O 类多阶段基础车过渡截止 | GB O 多阶段 | 2027-07-31 | B1 已立法未来 | GBWVTA | O 类相关基础车 EU 过渡截止 | 过渡截止 | 锁定基础挂车的 GB 批准 备证:基础阶段批准 |
| NI 电池供应链尽职调查 | NI 达到适用门槛的经济运营者 | 2027-08-18 | B1 已立法未来 | 电池 | 按经修订 Article 48 执行;应审查营业额等适用和豁免 | 尽调义务适用 限定:2025 年旧日期已被修订 | 建立原料政策、风险识别、第三方验证和报告 备证:尽调体系及供应链证据 |
| NI Euro 7 轻型全部新车 | NI M1/N1 | 2027-11-29 | B1 已立法未来 | Euro 7 | 排放、非尾气和相关电池耐久按类别适用;GB 日期仍属咨询建议 | 全部新车 限定:小制造商定义与 GB medium series 数量限制不同 | 建立法规升级和认证工期情景 备证:适用性、报告、系统证书 |
| GB Euro 7 轻型全部新车 | GB M1/N1 | 2027-11-29 | C2 咨询提案 | Euro 7 | 排放、非尾气和相关电池耐久按类别适用;GB 日期仍属咨询建议 | 全部新车 限定:GB 不得按 NI 现行欧盟法律直接认定已强制 | 建立法规升级和认证工期情景 备证:适用性、报告、系统证书 |
| O 类非 VCA 指定 EU 技术服务报告 | GB O | 2027-12-31 | B1 已立法未来 | GBWVTA | O 类 EU 技术服务过渡报告窗口截止 | 报告签发时间截止 | 为新项目选择获 VCA 指定机构 备证:指定范围、报告日期 |
| L/T 等临时制度窗口 | GB L/T/C/R/S/NRMM | 2027-12-31 | B2 官方实施安排 | GBWVTA | 现有临时路线时间边界;后继完整制度与起始日须另查 | 临时制度维持至 限定:本白皮书核心 M/N/O 之外 | 不自动编造 2028 年强制完整 GB 日期 备证:后续咨询及 SI |
| 2027 年 ZEV 比例 | 英国 VETS 定义下汽车及货车 | 2027-12-31 | B1 已立法未来 | VETS | 乘用车 38%;货车 34%。最终合规允许按规则使用交易、结转、借用等机制 | 合规年度结束 限定:不可把年度目标理解为每家每年未经灵活性调整的实物配比 | 建模全年注册、积分与车队 CO₂;PHEV 不算 ZEV 备证:年度注册及积分台账 |
| BEV 公司用车税 2028/29 | 英国 公司用 BEV | 2028-04-06 | B1 已立法未来 | 税制 | 适用百分比 7%,按公司用车计税口径;不等于车辆总价直接缴纳同等税额 | 税年开始 | 更新租赁、车队和员工实得成本说明 备证:目录价和税率模型 |
| 法规事项 | 适用范围 | 实施时间 | 法规状态 | 类别 | 要求及变化 | 实施条件及限定 | 建议行动与备证 |
|---|---|---|---|---|---|---|---|
| 低 CO₂ 公司用车税 2028 | 英国 1 至 50 g/km 车辆 动力:PHEV/低排放车 | 2028-04-06 | B1 已立法未来 | 税制 | 适用百分比拟定并已纳入 Finance Act 2025 的阶段为 18%;按法定口径计算 | 税年开始 | 重新核算 PHEV 车队竞争力 备证:CO₂、目录价和税年模型 |
| NI Euro 7 重型新型式 | NI 重型 M/N 及有关 O | 2028-05-29 | B1 已立法未来 | Euro 7 | 排放、非尾气和相关电池耐久按类别适用;GB 日期仍属咨询建议 | 新型式 限定:小制造商定义与 GB medium series 数量限制不同 | 建立法规升级和认证工期情景 备证:适用性、报告、系统证书 |
| GB Euro 7 重型新型式 | GB 重型 M/N 及有关 O | 2028-05-29 | C2 咨询提案 | Euro 7 | 排放、非尾气和相关电池耐久按类别适用;GB 日期仍属咨询建议 | 新型式 限定:GB 不得按 NI 现行欧盟法律直接认定已强制 | 建立法规升级和认证工期情景 备证:适用性、报告、系统证书 |
| R155 完成车后续节点 | GB M/N 完成车 | 2028-06-01 | B1 已立法未来 | 网络与软件 | 完成车 R155 后续强制节点 | 完成车注册 | 审查上装电子系统和责任界面 备证:各阶段安全分析 |
| NI Euro 7 C1 新型式 | NI C1 轮胎 | 2028-07-01 | B1 已立法未来 | Euro 7 | 执行 Euro 7 轮胎阶段要求;旧库存后续供应宽限另判 | 轮胎新型式 | 联动轮胎供应商和车辆装配清单 备证:轮胎批准、生产日期 |
| 2028 年 ZEV 比例 | 英国 VETS 定义下汽车及货车 | 2028-12-31 | B1 已立法未来 | VETS | 乘用车 52%;货车 46%。最终合规允许按规则使用交易、结转、借用等机制 | 合规年度结束 限定:不可把年度目标理解为每家每年未经灵活性调整的实物配比 | 建模全年注册、积分与车队 CO₂;PHEV 不算 ZEV 备证:年度注册及积分台账 |
| BEV 公司用车税 2029/30 | 英国 公司用 BEV | 2029-04-06 | B1 已立法未来 | 税制 | 适用百分比 9%,按公司用车计税口径;不等于车辆总价直接缴纳同等税额 | 税年开始 | 更新租赁、车队和员工实得成本说明 备证:目录价和税率模型 |
| 低 CO₂ 公司用车税 2029 | 英国 1 至 50 g/km 车辆 动力:PHEV/低排放车 | 2029-04-06 | B1 已立法未来 | 税制 | 适用百分比拟定并已纳入 Finance Act 2025 的阶段为 19%;按法定口径计算 | 税年开始 | 重新核算 PHEV 车队竞争力 备证:CO₂、目录价和税年模型 |
| NI Euro 7 重型全部新车 | NI 重型 M/N 及有关 O | 2029-05-29 | B1 已立法未来 | Euro 7 | 排放、非尾气和相关电池耐久按类别适用;GB 日期仍属咨询建议 | 全部新车 限定:小制造商定义与 GB medium series 数量限制不同 | 建立法规升级和认证工期情景 备证:适用性、报告、系统证书 |
| GB Euro 7 重型全部新车 | GB 重型 M/N 及有关 O | 2029-05-29 | C2 咨询提案 | Euro 7 | 排放、非尾气和相关电池耐久按类别适用;GB 日期仍属咨询建议 | 全部新车 限定:GB 不得按 NI 现行欧盟法律直接认定已强制 | 建立法规升级和认证工期情景 备证:适用性、报告、系统证书 |
| R155 专用车辆 | GB 适用专用车 | 2029-07-07 | B1 已立法未来 | 网络与软件 | 专用车宽限终止,类别和例外按 SI 原文 | 专用车辆节点 | 建立专用车路线技术计划 备证:车型及豁免判定 |
| R156 完成车及专用车 | GB 适用完成车/专用车 | 2029-07-07 | B1 已立法未来 | 网络与软件 | 软件更新要求进入相应后续阶段 | 完成车及专用车节点 | 明确基础软件和上装软件更新责任 备证:SUMS、版本与升级记录 |
| 法规事项 | 适用范围 | 实施时间 | 法规状态 | 类别 | 要求及变化 | 实施条件及限定 | 建议行动与备证 |
|---|---|---|---|---|---|---|---|
| UK REACH 过渡提交 2029 | GB 有合法过渡资格的物质 | 2029-10-27 | B1 已立法未来 | REACH | 最高吨位及优先危害组,含不少于 1000 吨和相应 CMR/SVHC 分组 | 补充完整注册资料截止 限定:未获过渡资格的新物质不得援用延期 | 逐物质确认 grandfathering/DUIN 资格和所属档次 备证:资格、吨位、数据共享与提交记录 |
| 2029 年 ZEV 比例 | 英国 VETS 定义下汽车及货车 | 2029-12-31 | B1 已立法未来 | VETS | 乘用车 66%;货车 58%。最终合规允许按规则使用交易、结转、借用等机制 | 合规年度结束 限定:不可把年度目标理解为每家每年未经灵活性调整的实物配比 | 建模全年注册、积分与车队 CO₂;PHEV 不算 ZEV 备证:年度注册及积分台账 |
| 小制造商豁免窗口结束 | 英国 适用 SVM | 2029-12-31 | B1 已立法未来 | VETS | SVM 现行宽限不应写成 2030 年以后永久豁免 | 现有豁免窗口截止 | 2030 销售与积分预算提前调整 备证:年度资格和预算模型 |
| NI Euro 7 C2 新型式 | NI C2 轮胎 | 2030-04-01 | B1 已立法未来 | Euro 7 | 执行 Euro 7 轮胎阶段要求;旧库存后续供应宽限另判 | 轮胎新型式 | 联动轮胎供应商和车辆装配清单 备证:轮胎批准、生产日期 |
| NI Euro 7 轻型小制造商 | NI 符合小制造商定义的 M1/N1 | 2030-07-01 | B1 已立法未来 | Euro 7 | 排放、非尾气和相关电池耐久按类别适用;GB 日期仍属咨询建议 | 专门宽限 限定:小制造商定义与 GB medium series 数量限制不同 | 建立法规升级和认证工期情景 备证:适用性、报告、系统证书 |
| GB Euro 7 轻型小制造商 | GB 符合小制造商定义的 M1/N1 | 2030-07-01 | C2 咨询提案 | Euro 7 | 排放、非尾气和相关电池耐久按类别适用;GB 日期仍属咨询建议 | 专门宽限 限定:GB 不得按 NI 现行欧盟法律直接认定已强制 | 建立法规升级和认证工期情景 备证:适用性、报告、系统证书 |
| NI Euro 7 C1 投放及车辆装配 | NI C1 轮胎 | 2030-07-01 | B1 已立法未来 | Euro 7 | 执行 Euro 7 轮胎阶段要求;旧库存后续供应宽限另判 | 投放/装配 | 联动轮胎供应商和车辆装配清单 备证:轮胎批准、生产日期 |
| UK REACH 过渡提交 2030 | GB 有合法过渡资格的物质 | 2030-10-27 | B1 已立法未来 | REACH | 不少于 100 吨及相应新增 SVHC 分组 | 补充完整注册资料截止 限定:未获过渡资格的新物质不得援用延期 | 逐物质确认 grandfathering/DUIN 资格和所属档次 备证:资格、吨位、数据共享与提交记录 |
| 2030 年 ZEV 比例 | 英国 VETS 定义下汽车及货车 | 2030-12-31 | B1 已立法未来 | VETS | 乘用车 80%;货车 70%。最终合规允许按规则使用交易、结转、借用等机制 | 合规年度结束 限定:不可把年度目标理解为每家每年未经灵活性调整的实物配比 | 建模全年注册、积分与车队 CO₂;PHEV 不算 ZEV 备证:年度注册及积分台账 |
| 借用额度最终偿还阶段 | 英国 使用借用灵活性的制造商 | 2030-12-31 | B1 已立法未来 | VETS | 借用窗口延至 2029,2030 偿还责任需计入;按指南核算 3.5% 复利 | 2030 合规阶段 | 将历史借入、应还与当年缺口统一计算 备证:年度借用及利息台账 |
| UK REACH 过渡提交 2031 | GB 有合法过渡资格的物质 | 2031-10-27 | B1 已立法未来 | REACH | 不少于 1 吨的其余过渡组,超出本报告主要时间窗 | 补充完整注册资料截止 限定:未获过渡资格的新物质不得援用延期 | 逐物质确认 grandfathering/DUIN 资格和所属档次 备证:资格、吨位、数据共享与提交记录 |
| 制造商代表与英国地址 | GB/NI 分别 M/N/O | 现行,无固定日期 | A 现行 | GBWVTA | GB 代表须设立于 GB;UKNI 代表设立于 NI 或 EU | 提出申请及持续投放 | 分别签发授权并核查证书和标识一致性 备证:授权书、地址、法人与责任表 |
| 法规事项 | 适用范围 | 实施时间 | 法规状态 | 类别 | 要求及变化 | 实施条件及限定 | 建议行动与备证 |
|---|---|---|---|---|---|---|---|
| CoP 与工厂变更控制 | GB M/N/O | 现行,无固定日期 | A 现行 | GBWVTA | GB CoP 与 EU 体系分别管理;GB/UKNI 可合并审核活动 | 批准及持续生产 | 管理 IA、控制计划、审核、工厂和车型变更 备证:CoP 控制计划及批准状态 |
| R144 等效范围 | GB eCall 组件/STU | 现行,无固定日期 | A 现行 | eCall | R144 原始系列等效限于组件/独立技术单元;整车安装另行证明 | 证据选择 | 避免仅交 R144 组件证书作为整车全部证明 备证:组件证书与安装报告 |
| 账户和签名校验 | GB/UKNI 使用 VCA 平台的制造商 | 现行,无固定日期 | A 现行 | eCoC | 按制造商账户授权,禁止一个第三方账户替多厂提交;无签名被拒 | 平台运行 | 建立厂商隔离和签名验证;平台仅检查存在不代表签名有效性免除 备证:账号授权、密钥和校验日志 |
| API、批次与更正 | GB/UKNI 电子 CoC | 现行,无固定日期 | A 现行 | eCoC | API 需先完成测试;手工每批最多 100;更正受 IviVersionNumber 管理 | 发布和更正 | 建立重复检查、失败重试和批准扩展映射 备证:测试及更正审计轨迹 |
| UK 平台与 EUCARIS 分离 | GB/UKNI/EU 区分 双市场车型 | 现行,无固定日期 | A 现行 | eCoC | UK 平台未连接 EUCARIS,不能视作 EU NAP;EU 路线按有关批准机关提交 | 跨市场上传 | 配置独立投递路由和数据映射 备证:每个市场的成功回执 |
| GB 原生 Euro 6d 基线 | GB 适用轻型车 动力:ICE/HEV/PHEV | 现行,无固定日期 | A 现行 | 排放 | GB 原生路线沿用 Euro 6d ISC FCM;EU Euro 6e 证据不能直接替代 GB 批准 | GB 排放批准 | 对 EU/GB 软件标定和试验覆盖进行差异审查 备证:AES/BES、ISC、排放报告 |
| GB 动力电池生产者责任 | GB EV 动力电池 动力:BEV/PHEV/HEV | 现行,无固定日期 | A 现行 | 电池 | 现行制度下动力电池通常属于工业电池;履行注册、吨数报告、回收责任 | 首次投放及年度报告 | 确定英国生产者并签订回收安排 备证:注册、吨数和回收合同 |
| NI 欧盟电池法及 BMS 信息 | NI EV/适用其他电池 | 现行,无固定日期 | A 现行 | 电池 | NI 适用 EU 电池法;Article 14 规定相关 SOH/寿命数据 | 投放及使用 | 按经济运营者和访问权建立数据矩阵 备证:责任人、BMS 字段、技术文件 |
| 物品 SVHC 信息传递 | GB 整车/材料/零部件 | 现行,无固定日期 | A 现行 | REACH | Article 33 物品 SVHC 超过 0.1% 时传递安全使用信息;消费者请求 45 天;不附加 1 吨前提 | 供应及消费者请求 | 建立物品层级 BOM、阈值计算及英国责任主体 备证:物质清单及安全信息 |
| 物品 SVHC 通报 | GB 整车/材料/零部件 | 现行,无固定日期 | A 现行 | REACH | 浓度超过 0.1% 且该物质每年总量超过 1 吨,另审查豁免 | Article 7(2) 双阈值 | 建立物品层级 BOM、阈值计算及英国责任主体 备证:物质清单及安全信息 |
| 物质注册和唯一代表 | GB 整车/材料/零部件 | 现行,无固定日期 | A 现行 | REACH | 分别判断物质、混合物、物品;不能将整车统一当成须注册的化学物质 | 进口物质或有意释放等条件 | 建立物品层级 BOM、阈值计算及英国责任主体 备证:物质清单及安全信息 |
| UK 与 EU 物质清单分开 | GB 整车/材料/零部件 | 现行,无固定日期 | A 现行 | REACH | UK REACH Candidate List 和 Annex XVII 不自动同步 EU;单份 EU 声明不足以确认 GB 所有义务 | 供应链变更及清单更新 | 建立物品层级 BOM、阈值计算及英国责任主体 备证:物质清单及安全信息 |
| 法规事项 | 适用范围 | 实施时间 | 法规状态 | 类别 | 要求及变化 | 实施条件及限定 | 建议行动与备证 |
|---|---|---|---|---|---|---|---|
| 设计可回收性 | 英国法域按具体制度 M1/N1 或相关包装 | 现行,无固定日期 | A 现行 | 循环责任 | GB 项目 59 以 SI 2020/818 Schedule A1 为基础,R133.00 为等效路径;与 ELV 年度回收责任不同 | 上市及年度义务 | 分配进口商、品牌方、售后及回收机构责任 备证:注册、材料、回收和申报证据 |
| ELV 注册和回收网络 | 英国法域按具体制度 M1/N1 或相关包装 | 现行,无固定日期 | A 现行 | 循环责任 | M1/N1 英国生产者注册、免费回收方案、拆解信息和年度 85%/95% 目标 | 上市及年度义务 | 分配进口商、品牌方、售后及回收机构责任 备证:注册、材料、回收和申报证据 |
| 包装 EPR | 英国法域按具体制度 M1/N1 或相关包装 | 现行,无固定日期 | A 现行 | 循环责任 | 按英国主体、包装投放方式、营业额和吨位门槛独立判断;覆盖进口车辆、附件和备件包装 | 上市及年度义务 | 分配进口商、品牌方、售后及回收机构责任 备证:注册、材料、回收和申报证据 |
| 小制造商与微型制造商边界 | 英国 相关制造商 | 现行,无固定日期 | A 现行 | VETS | 小于 1000 与 1000 至 2499 的处理不同;2500 起标准机制,关联制造商等规则另判 | 年度资格判定 | 按法规口径而非 GBWVTA 中批量限额判断 备证:集团及注册数量数据 |
| 合规付款和灵活性 | 英国 适用制造商 | 现行,无固定日期 | A 现行 | VETS | 现行单车付款汽车 £12,000、货车 £15,000;借用、利息、交易和还款规则需联算 | 自 2025 合规年规则 | 更新原 2025 报告金额及模型 备证:缺口、交易、付款计算 |
| ECG 补助和车型价格 | 英国 M1 动力:BEV/FCEV | 现行,无固定日期 | A 现行 | 补贴 | 当前两档 £3,750/£1,500;原则价格 £37,000,符合插值族条件的衍生版本可至 £42,000 | 补贴资格及订单 限定:补贴预算及条件不能保证固定延续至 2030 | 单独建立 OZEV 证据包,按订单时规则复核 备证:型式批准、性能、价格、环境与质保 |
| ECG 环境资格 | 英国 M1 动力:BEV/FCEV | 现行,无固定日期 | A 现行 | 补贴 | 组装实体满足 SBTi 或符合规定的 TPI 替代路径;电芯和组装地区评分按 70%/30% 权重 | 补贴资格及订单 限定:补贴预算及条件不能保证固定延续至 2030 | 单独建立 OZEV 证据包,按订单时规则复核 备证:型式批准、性能、价格、环境与质保 |
| ECG 技术和质保 | 英国 M1 动力:BEV/FCEV | 现行,无固定日期 | A 现行 | 补贴 | M1 零尾气、WLTP 100 英里、60mph;整车 3 年/6 万英里,电驱等 8 年/10 万英里;详细容量/可转让条件 | 补贴资格及订单 限定:补贴预算及条件不能保证固定延续至 2030 | 单独建立 OZEV 证据包,按订单时规则复核 备证:型式批准、性能、价格、环境与质保 |
| ECG 车型及配置变更 | 英国 M1 动力:BEV/FCEV | 现行,无固定日期 | A 现行 | 补贴 | 补贴目录资格不从 GBWVTA 自动产生;新版本、价格、生产地与插值族变更需审核 | 补贴资格及订单 限定:补贴预算及条件不能保证固定延续至 2030 | 单独建立 OZEV 证据包,按订单时规则复核 备证:型式批准、性能、价格、环境与质保 |
| 道路第三方保险 | 英国 道路使用车辆 | 现行,无固定日期 | A 现行 | 保险 | 依法满足道路第三方保险义务;保单义务与制造商评级工作分开 | 注册/使用及投保 | 确保试驾、交付和用户用车投保路径 备证:保险合作及车辆代码 |
| 海关及 DVLA 登记 | 英国 进口新车 | 现行,无固定日期 | A 现行 | 进口注册 | 海关税务处理、适用 NOVA 或批量新车流程、批准证明和 DVLA 注册分别闭环 | 进口及首次登记 限定:不向全部商业批量进口机械套用个人 NOVA 流程 | 确定进口人、税务方式、VIN 主数据与 V55/4 或批量渠道 备证:海关放行、税务和注册回执 |
| 车联网个人数据与跨境 | 英国 处理个人数据的车辆和服务 | 现行,无固定日期 | A 现行 | 数据与营销 | UK GDPR 等要求适用;向中国传输及远程访问分别分析合法性与保障 | 数据处理 限定:不假定所有车辆数据必须本地存储 | 建立 VIN/位置/影像/DMS 数据地图、DPIA 和跨境机制 备证:隐私通知、合同、记录和评估 |
| 法规事项 | 适用范围 | 实施时间 | 法规状态 | 类别 | 要求及变化 | 实施条件及限定 | 建议行动与备证 |
|---|---|---|---|---|---|---|---|
| 营销和销售陈述 | 英国 经销/直营/在线销售 | 现行,无固定日期 | A 现行 | 数据与营销 | DMCC 相关公平交易规则;价格、续航、补贴、自动驾驶和订阅内容需证据支持 | 商业宣传及合同 | 审查网站、经销话术、合同、质保和功能承诺 备证:宣传审批和测试证据 |
| PSTI 车辆排除 | 英国相关产品范围 道路车辆及所涵盖系统组件 | 现行,无固定日期 | A 现行 | 产品边界 | 相关车辆、预定用于这些车辆的系统组件/STU 存在排除;不能向所有整车重复套通用 PSTI | 2025 修订后 | 单独判断独立售后联网附件是否仍在范围 备证:产品分类和适用性结论 |
| 随车无线和充电附件 | GB/NI 分别 T Box/无线设备/充电产品 | 现行,无固定日期 | A 现行 | 产品边界 | 按 Radio Equipment 与智能充电设备规则独立分析;R10 不替代全部无线要求 | 投放产品及装配 | 区分整车安装、单独销售、家用及公共充电 备证:符合性声明、无线/充电证据 |
| NI 电池碳足迹声明 | NI 适用 EV 电池 | 附条件,日期未定 | B1 已立法未来 | 电池 | Article 7;EV 名义日为 2025 年 2 月 18 日,仍须核验相关方法及格式法案 | 法定名义日与实施法后 12 个月取较晚 限定:附条件的已立法要求;后续法案发布状态需专项核验 | 逐项建立方法、授权文件和生效链,不使用名义日代替最终截止 备证:后续法案、生命周期及材料数据 |
| NI 电池碳足迹等级 | NI 适用 EV 电池 | 附条件,日期未定 | B1 已立法未来 | 电池 | EV 名义日为 2026 年 8 月 18 日;不能单凭该日认定全部落地 | 法定名义日与实施法后 18 个月取较晚 限定:附条件的已立法要求;后续法案发布状态需专项核验 | 逐项建立方法、授权文件和生效链,不使用名义日代替最终截止 备证:后续法案、生命周期及材料数据 |
| NI 电池碳足迹上限 | NI 适用 EV 电池 | 附条件,日期未定 | B1 已立法未来 | 电池 | EV 名义日为 2028 年 2 月 18 日;阈值及方法须由后续法律确定 | 法定名义日与授权法后 18 个月取较晚 限定:附条件的已立法要求;后续法案发布状态需专项核验 | 逐项建立方法、授权文件和生效链,不使用名义日代替最终截止 备证:后续法案、生命周期及材料数据 |
| NI 电池一般标签 | NI 适用 EV 电池 | 附条件,日期未定 | B1 已立法未来 | 电池 | Article 13;一般标签名义日 2026 年 8 月 18 日,不等同二维码日期 | 法定名义日与实施法后 18 个月取较晚 限定:附条件的已立法要求;后续法案发布状态需专项核验 | 逐项建立方法、授权文件和生效链,不使用名义日代替最终截止 备证:后续法案、生命周期及材料数据 |
| NI 再生材料含量文件 | NI 适用 EV 电池 | 附条件,日期未定 | B1 已立法未来 | 电池 | Article 8 文件披露先行;最低再生成分比例主要从 2031 年进入范围 | 2028 年 8 月 18 日或方法法后 24 个月较晚 限定:附条件的已立法要求;后续法案发布状态需专项核验 | 逐项建立方法、授权文件和生效链,不使用名义日代替最终截止 备证:后续法案、生命周期及材料数据 |
| 公开 VIN 查询第二阶段 | UK 已提交 eCoC | 日期未定 | C1 政策已决定待立法 | eCoC | VCA 拟提供 VIN 检索;暂不假定已全面公开运行 | 第二阶段上线,日期未定 | 准备访问、纠错和数据一致性响应 备证:正式上线公告 |
| eVED 按里程计征 | 英国 纯电及插混乘用车 | 日期未定 | C1 政策已决定待立法 | 税制 | 政府回应拟 BEV 3p/英里、PHEV 1.5p/英里;不扩展成所有 N/M 类统一收费 | 拟 2028 年 4 月,具体法定日待查 限定:截至基准日未核实最终已制定实施法 | 按基本/实施两种情景测算 TCO,关注里程校验 备证:未来法案及税务实施细则 |
| 完整授权框架实施 | GB 为主 自动驾驶车辆 | 日期未定 | C1 政策已决定待立法 | 自动驾驶 | 2026 试点和 AV Act 全面授权制度分开;ASDE/运营主体义务按正式规则 | 预计 2027 年后期,配套立法待定 限定:普通 L2/驾驶辅助不得自动等同已授权自动驾驶 | 为自驾车型建立监管责任、运行域、安全论证和事故数据机制 备证:授权规则及安全论证 |
| 驾驶分心警告 ADW | GB M/N | 日期未定 | C1 政策已决定待立法 | 安全技术包 | EU 2023/2590,依据 2026 年 7 月政策回应推进;T 为未来 SI 实际生效日 | T+12 新型式;其他节点按车辆状态 限定:完整车普通项目 T+24 月;DIV/EDR T+36;完成车普通 T+36、DIV/EDR T+48;范围豁免另核 | 做差距分析及硬件预留;正式 SI 后冻结版本/日期 备证:配置、试验、供应商证书 |
| 法规事项 | 适用范围 | 实施时间 | 法规状态 | 类别 | 要求及变化 | 实施条件及限定 | 建议行动与备证 |
|---|---|---|---|---|---|---|---|
| 盲区信息 BSIS | GB 重型客货车 | 日期未定 | C1 政策已决定待立法 | 安全技术包 | UN R151.00,依据 2026 年 7 月政策回应推进;T 为未来 SI 实际生效日 | T+12 新型式;其他节点按车辆状态 限定:完整车普通项目 T+24 月;DIV/EDR T+36;完成车普通 T+36、DIV/EDR T+48;范围豁免另核 | 做差距分析及硬件预留;正式 SI 后冻结版本/日期 备证:配置、试验、供应商证书 |
| 驾驶困倦警告 DAW | GB M/N | 日期未定 | C1 政策已决定待立法 | 安全技术包 | EU 2021/1341,依据 2026 年 7 月政策回应推进;T 为未来 SI 实际生效日 | T+12 新型式;其他节点按车辆状态 限定:完整车普通项目 T+24 月;DIV/EDR T+36;完成车普通 T+36、DIV/EDR T+48;范围豁免另核 | 做差距分析及硬件预留;正式 SI 后冻结版本/日期 备证:配置、试验、供应商证书 |
| 直接视野 DIV | GB 重型客货车,类别须以正式文本核定 | 日期未定 | C1 政策已决定待立法 | 安全技术包 | UN R167.00,依据 2026 年 7 月政策回应推进;T 为未来 SI 实际生效日 | T+12 新型式;其他节点按车辆状态 限定:完整车普通项目 T+24 月;DIV/EDR T+36;完成车普通 T+36、DIV/EDR T+48;范围豁免另核 | 做差距分析及硬件预留;正式 SI 后冻结版本/日期 备证:配置、试验、供应商证书 |
| 骑行者目标 AEBS | GB M1/N1 | 日期未定 | C1 政策已决定待立法 | 安全技术包 | UN R152.02,依据 2026 年 7 月政策回应推进;T 为未来 SI 实际生效日 | T+12 新型式;其他节点按车辆状态 限定:完整车普通项目 T+24 月;DIV/EDR T+36;完成车普通 T+36、DIV/EDR T+48;范围豁免另核 | 做差距分析及硬件预留;正式 SI 后冻结版本/日期 备证:配置、试验、供应商证书 |
| 行人目标 AEBS | GB M1/N1 | 日期未定 | C1 政策已决定待立法 | 安全技术包 | UN R152.02,依据 2026 年 7 月政策回应推进;T 为未来 SI 实际生效日 | T+12 新型式;其他节点按车辆状态 限定:完整车普通项目 T+24 月;DIV/EDR T+36;完成车普通 T+36、DIV/EDR T+48;范围豁免另核 | 做差距分析及硬件预留;正式 SI 后冻结版本/日期 备证:配置、试验、供应商证书 |
| 车辆目标 AEBS | GB M1/N1 | 日期未定 | C1 政策已决定待立法 | 安全技术包 | UN R152.02,依据 2026 年 7 月政策回应推进;T 为未来 SI 实际生效日 | T+12 新型式;其他节点按车辆状态 限定:完整车普通项目 T+24 月;DIV/EDR T+36;完成车普通 T+36、DIV/EDR T+48;范围豁免另核 | 做差距分析及硬件预留;正式 SI 后冻结版本/日期 备证:配置、试验、供应商证书 |
| 事件数据记录 EDR | GB M1/N1 及重型客货车 | 日期未定 | C1 政策已决定待立法 | 安全技术包 | UN R160.01 / R169.00,依据 2026 年 7 月政策回应推进;T 为未来 SI 实际生效日 | T+12 新型式;其他节点按车辆状态 限定:完整车普通项目 T+24 月;DIV/EDR T+36;完成车普通 T+36、DIV/EDR T+48;范围豁免另核 | 做差距分析及硬件预留;正式 SI 后冻结版本/日期 备证:配置、试验、供应商证书 |
| 紧急车道保持 ELKS | GB M1/N1 | 日期未定 | C1 政策已决定待立法 | 安全技术包 | EU 2021/646,依据 2026 年 7 月政策回应推进;T 为未来 SI 实际生效日 | T+12 新型式;其他节点按车辆状态 限定:完整车普通项目 T+24 月;DIV/EDR T+36;完成车普通 T+36、DIV/EDR T+48;范围豁免另核 | 做差距分析及硬件预留;正式 SI 后冻结版本/日期 备证:配置、试验、供应商证书 |
| 紧急制动信号 ESS | GB M/N | 日期未定 | C1 政策已决定待立法 | 安全技术包 | UN R48.07,依据 2026 年 7 月政策回应推进;T 为未来 SI 实际生效日 | T+12 新型式;其他节点按车辆状态 限定:完整车普通项目 T+24 月;DIV/EDR T+36;完成车普通 T+36、DIV/EDR T+48;范围豁免另核 | 做差距分析及硬件预留;正式 SI 后冻结版本/日期 备证:配置、试验、供应商证书 |
| 正面全宽碰撞 | GB M1/N1 | 日期未定 | C1 政策已决定待立法 | 安全技术包 | UN R137.02,依据 2026 年 7 月政策回应推进;T 为未来 SI 实际生效日 | T+12 新型式;其他节点按车辆状态 限定:完整车普通项目 T+24 月;DIV/EDR T+36;完成车普通 T+36、DIV/EDR T+48;范围豁免另核 | 做差距分析及硬件预留;正式 SI 后冻结版本/日期 备证:配置、试验、供应商证书 |
| 正面偏置碰撞更新 | GB M1/N1,重点 N1 | 日期未定 | C1 政策已决定待立法 | 安全技术包 | UN R94.04,依据 2026 年 7 月政策回应推进;T 为未来 SI 实际生效日 | T+12 新型式;其他节点按车辆状态 限定:完整车普通项目 T+24 月;DIV/EDR T+36;完成车普通 T+36、DIV/EDR T+48;范围豁免另核 | 做差距分析及硬件预留;正式 SI 后冻结版本/日期 备证:配置、试验、供应商证书 |
| 智能车速辅助 ISA | GB M/N | 日期未定 | C1 政策已决定待立法 | 安全技术包 | EU 2021/1958,依据 2026 年 7 月政策回应推进;T 为未来 SI 实际生效日 | T+12 新型式;其他节点按车辆状态 限定:完整车普通项目 T+24 月;DIV/EDR T+36;完成车普通 T+36、DIV/EDR T+48;范围豁免另核 | 做差距分析及硬件预留;正式 SI 后冻结版本/日期 备证:配置、试验、供应商证书 |
| 法规事项 | 适用范围 | 实施时间 | 法规状态 | 类别 | 要求及变化 | 实施条件及限定 | 建议行动与备证 |
|---|---|---|---|---|---|---|---|
| 起步信息 MOIS | GB 重型客货车 | 日期未定 | C1 政策已决定待立法 | 安全技术包 | UN R159.00,依据 2026 年 7 月政策回应推进;T 为未来 SI 实际生效日 | T+12 新型式;其他节点按车辆状态 限定:完整车普通项目 T+24 月;DIV/EDR T+36;完成车普通 T+36、DIV/EDR T+48;范围豁免另核 | 做差距分析及硬件预留;正式 SI 后冻结版本/日期 备证:配置、试验、供应商证书 |
| 柱侧碰撞 | GB M1/N1 | 日期未定 | C1 政策已决定待立法 | 安全技术包 | UN R135.01,依据 2026 年 7 月政策回应推进;T 为未来 SI 实际生效日 | T+12 新型式;其他节点按车辆状态 限定:完整车普通项目 T+24 月;DIV/EDR T+36;完成车普通 T+36、DIV/EDR T+48;范围豁免另核 | 做差距分析及硬件预留;正式 SI 后冻结版本/日期 备证:配置、试验、供应商证书 |
| 行人头部风挡区域 | GB M1/N1 | 日期未定 | C1 政策已决定待立法 | 安全技术包 | UN R127.04,依据 2026 年 7 月政策回应推进;T 为未来 SI 实际生效日 | T+12 新型式;其他节点按车辆状态 限定:完整车普通项目 T+24 月;DIV/EDR T+36;完成车普通 T+36、DIV/EDR T+48;范围豁免另核 | 做差距分析及硬件预留;正式 SI 后冻结版本/日期 备证:配置、试验、供应商证书 |
| 倒车检测 | GB M/N | 日期未定 | C1 政策已决定待立法 | 安全技术包 | UN R158.00,依据 2026 年 7 月政策回应推进;T 为未来 SI 实际生效日 | T+12 新型式;其他节点按车辆状态 限定:完整车普通项目 T+24 月;DIV/EDR T+36;完成车普通 T+36、DIV/EDR T+48;范围豁免另核 | 做差距分析及硬件预留;正式 SI 后冻结版本/日期 备证:配置、试验、供应商证书 |
| 扩展胎压监测 TPMS | GB N1、M2/M3、N2/N3、O3/O4 | 日期未定 | C1 政策已决定待立法 | 安全技术包 | UN R141.01,依据 2026 年 7 月政策回应推进;T 为未来 SI 实际生效日 | T+12 新型式;其他节点按车辆状态 限定:完整车普通项目 T+24 月;DIV/EDR T+36;完成车普通 T+36、DIV/EDR T+48;范围豁免另核 | 做差距分析及硬件预留;正式 SI 后冻结版本/日期 备证:配置、试验、供应商证书 |
| 四类 EU 组件证书认可 | GB 有关系统/组件 | 日期未定 | C2 咨询提案 | 2026 年 8 月修订咨询 | 洗涤/刮水、喷溅抑制、空气动力装置及氢系统四类 EU 组件证明;车辆安装及 GBWVTA 仍须满足 GB | 未来 SI 及被指定 UN 版本过渡条款 限定:不得把咨询发布日期或截止日当作强制实施日 | 在 9 月 29 日咨询截止前整理意见;正式 SI 后更新技术矩阵 备证:咨询回应、正式 SI、项目差距 |
| 照明与防盗等效清单明确 | GB 照明及防盗 | 日期未定 | C2 咨询提案 | 2026 年 8 月修订咨询 | R148/R149/R150 及 R161/R162/R163 纳入或明确等效表达;部分已获 VCA 指南接受 | 未来 SI 及被指定 UN 版本过渡条款 限定:不得把咨询发布日期或截止日当作强制实施日 | 在 9 月 29 日咨询截止前整理意见;正式 SI 后更新技术矩阵 备证:咨询回应、正式 SI、项目差距 |
| R141 项目引用修正 | GB 适用 TPMS | 日期未定 | C2 咨询提案 | 2026 年 8 月修订咨询 | 使项目 46E 明确反映已通过 661/2009 Annex IV 适用的 R141,不等同首次全面强制胎压 | 未来 SI 及被指定 UN 版本过渡条款 限定:不得把咨询发布日期或截止日当作强制实施日 | 在 9 月 29 日咨询截止前整理意见;正式 SI 后更新技术矩阵 备证:咨询回应、正式 SI、项目差距 |
| R25 版本调整 | GB 适用座椅/头枕 | 日期未定 | C2 咨询提案 | 2026 年 8 月修订咨询 | 04 系列对应补篇版本调整,以咨询指定文本为准 | 未来 SI 及被指定 UN 版本过渡条款 限定:不得把咨询发布日期或截止日当作强制实施日 | 在 9 月 29 日咨询截止前整理意见;正式 SI 后更新技术矩阵 备证:咨询回应、正式 SI、项目差距 |
| R34 升至 04 系列 | GB 燃油相关车 | 日期未定 | C2 咨询提案 | 2026 年 8 月修订咨询 | 燃油箱及防火从 03 系列 Supplement 1 转向 04 系列 | 未来 SI 及被指定 UN 版本过渡条款 限定:不得把咨询发布日期或截止日当作强制实施日 | 在 9 月 29 日咨询截止前整理意见;正式 SI 后更新技术矩阵 备证:咨询回应、正式 SI、项目差距 |
| R79 升至 04 系列 | GB 适用 M/N/O | 日期未定 | C2 咨询提案 | 2026 年 8 月修订咨询 | 转向从 03 系列转向 04 系列 | 未来 SI 及被指定 UN 版本过渡条款 限定:不得把咨询发布日期或截止日当作强制实施日 | 在 9 月 29 日咨询截止前整理意见;正式 SI 后更新技术矩阵 备证:咨询回应、正式 SI、项目差距 |
| R100 升至 03 系列 | GB 适用电驱车辆 | 日期未定 | C2 咨询提案 | 2026 年 8 月修订咨询 | 电安全从 02 系列 Supplement 3 转向 03 系列 | 未来 SI 及被指定 UN 版本过渡条款 限定:不得把咨询发布日期或截止日当作强制实施日 | 在 9 月 29 日咨询截止前整理意见;正式 SI 后更新技术矩阵 备证:咨询回应、正式 SI、项目差距 |
| 法规事项 | 适用范围 | 实施时间 | 法规状态 | 类别 | 要求及变化 | 实施条件及限定 | 建议行动与备证 |
|---|---|---|---|---|---|---|---|
| R117 升至 04 系列 | GB C1/C2/C3 按范围 | 日期未定 | C2 咨询提案 | 2026 年 8 月修订咨询 | 轮胎从 02 系列 Supplement 8 转向 04 系列 | 未来 SI 及被指定 UN 版本过渡条款 限定:不得把咨询发布日期或截止日当作强制实施日 | 在 9 月 29 日咨询截止前整理意见;正式 SI 后更新技术矩阵 备证:咨询回应、正式 SI、项目差距 |
| R157 升级及扩围 | GB 装配 ALKS 的 M/N | 日期未定 | C2 咨询提案 | 2026 年 8 月修订咨询 | ALKS 从原始系列乘用车扩展至 R157.01 下的适用 M/N | 未来 SI 及被指定 UN 版本过渡条款 限定:不得把咨询发布日期或截止日当作强制实施日 | 在 9 月 29 日咨询截止前整理意见;正式 SI 后更新技术矩阵 备证:咨询回应、正式 SI、项目差距 |
| R171 DCAS 纳入 | GB 装配 DCAS 的 M/N | 日期未定 | C2 咨询提案 | 2026 年 8 月修订咨询 | 驾驶控制辅助系统拟按 R171 管理,适用于装配该功能的 M/N | 未来 SI 及被指定 UN 版本过渡条款 限定:不得把咨询发布日期或截止日当作强制实施日 | 在 9 月 29 日咨询截止前整理意见;正式 SI 后更新技术矩阵 备证:咨询回应、正式 SI、项目差距 |
| UN 过渡条款引用 | GB M/N/O | 日期未定 | C2 咨询提案 | 2026 年 8 月修订咨询 | 明确适用被 GB 指定版本的过渡条款,不自动引用所有最新 UN 文本 | 未来 SI 及被指定 UN 版本过渡条款 限定:不得把咨询发布日期或截止日当作强制实施日 | 在 9 月 29 日咨询截止前整理意见;正式 SI 后更新技术矩阵 备证:咨询回应、正式 SI、项目差距 |
| 维修资料与 OBD 安全访问 | GB 维修及诊断资料 | 日期未定 | C2 咨询提案 | 2026 年 8 月修订咨询 | 参考 EU 2021/1244 和 2026/699 调整 Annex X;咨询明确不引入 GB SERMI | 未来 SI 及被指定 UN 版本过渡条款 限定:不得把咨询发布日期或截止日当作强制实施日 | 在 9 月 29 日咨询截止前整理意见;正式 SI 后更新技术矩阵 备证:咨询回应、正式 SI、项目差距 |
| 牵引状态质量宽限恢复 | GB 满足规定拖挂条件车辆 | 日期未定 | C2 咨询提案 | 2026 年 8 月修订咨询 | 在规定拖挂和速度条件下恢复至多较小者 10% 或 100 kg 的相关宽限 | 未来 SI 及被指定 UN 版本过渡条款 限定:不得把咨询发布日期或截止日当作强制实施日 | 在 9 月 29 日咨询截止前整理意见;正式 SI 后更新技术矩阵 备证:咨询回应、正式 SI、项目差距 |
| 结果表和评审行政简化 | GB 批准文件 | 日期未定 | C2 咨询提案 | 2026 年 8 月修订咨询 | 测试结果表/批准附录可由 VCA 决定部分不填,并调整评审团队表述;不免除测试合规证据 | 未来 SI 及被指定 UN 版本过渡条款 限定:不得把咨询发布日期或截止日当作强制实施日 | 在 9 月 29 日咨询截止前整理意见;正式 SI 后更新技术矩阵 备证:咨询回应、正式 SI、项目差距 |
| 2030 后制动颗粒具体限值 | NI/GB 分别 适用车辆 | 日期未定 | C3 趋势研判 | Euro 7 | 现有 Euro 7 表内未来阶段部分参数待确定;GB 还需本地采纳 | 后续授权立法 限定:不将空白限值按零值处理 | 保留验证能力,不锁定未经发布的数值 备证:欧盟授权文件及 GB SI |
| GB 电池护照可能引入 | GB 动力电池 | 日期未定 | C3 趋势研判 | 电池 | 本次未检得 GB 电池护照已确定的强制日期;战略和欧盟供应链仅支持趋势判断 | 待具体英国立法 限定:2030 内是否落地及字段范围不确定 | 建设可复用数据底座,但不向 GB 客户承诺 2027 法定强制 备证:未来 Defra/DBT 咨询和法规 |
| PFAS 后续限制 | GB 涉及 PFAS 的材料/用途 | 日期未定 | C3 趋势研判 | REACH | PFAS Plan 为行动计划;具体物质用途和日期须按单项限制确认 | 具体限制程序 限定:不认定英国已实施全面 PFAS 禁令 | 识别含氟材料、关键用途和替代风险 备证:供应链成分及替代计划 |
| Vehicle Risk Rating 过渡 | 英国市场 保险机构评估车型 | 行业安排 | V 商业规则 | 保险 | Thatcham 从传统分组向五维度 1 至 99 风险评分过渡;保险公司自行使用和定价 | 2024 启动后 18 个月计划窗口 限定:非 GB 法规强制日期;旧车型 1 至 50 资料不因此自动失效 | 交付维修工时、配件价、电池修复、防盗和 ADAS 校准信息 备证:VRR 数据与保险可得性验证 |
15.2 已实施的过渡节点与现行申请要求
截至本章基准日,下表事项已经发生。这些节点构成现行产品及文件控制的适用依据。
| 已到达节点 | 前后变化及适用对象 | 当前需要保留的证据或动作 |
|---|---|---|
| 2026年1月1日 | GB eCall所列旧标准的新型式批准过渡截至2025年12月31日。 | 对适用的M1/N1新申请按更新后的标准组合建立证据;既有车型的注册阶段另看2027年条件。[R05] |
| 2026年1月1日 | VETS 2025年第二次修订生效,年度灵活机制及有关规则改变。 | 2026年度核算使用修订后的法规和参数,不能沿用旧版借用、转换规则。[R16] |
| 2026年2月1日 | M/N类常规批量新制造车辆不再继续以临时GB批准作为长期准入依据。 | 建立完整GB、UK(NI)或其他实际成立的法定路径;旧库存按制造时的批准及后续规则另判。[R09;R10] |
| 2026年6月1日 | GB适用范围内,新的完整车和基础车型式进入R155/R156要求。 | 申请与车型证据应包含体系及车辆层面的对应资料;不是仅补一张体系证书。[R03] |
| 2026年6月17日 | VCA电子CoC第一阶段门户及接口上线。 | 可开展账户、文件生成、提交和反馈验证;上线日不等于全部存量车强制补传日。[R08] |
| 2026年7月6日 | 新制造车辆不再满足第36条第1A款“2026年7月6日前制造”的EU CoC模板过渡条件。 | 根据GB模板及实际批准状态签发文件,不再仅因具有EU批准而沿用该项模板便利。[R02,第28条] |
| 2026年7月31日届满 | M/N类EU基础车批准的特定GB多阶段接受窗口结束;原EU信息文件格式的新申请窗口也到达末日。 | 两项法律条件分别处理:阶段批准链与申请材料格式不能混为一个豁免。[R02,第25条] |
| 2026年8月6日 | UK REACH过渡注册资料期限修订生效。 | 将符合该过渡机制的旧2026/2028/2030期限改为2029/2030/2031,并重新核定危害与吨位分组。[R13;R14] |
表15.2 现行基线转换。表内日期不意味着各制度具有相同的适用范围。
对2026年2月1日前在有效临时GB批准下制造的车辆,VCA FAQ说明可以在之后按该制造时的批准基础投放市场。这是对制造状态的特定接受,并非对所有后续技术注册日期的普遍豁免。应保留原临时批准、其有效期、基础EU批准及真实制造记录,再检查eCall等后续要求。[R10,Provisional GB Type Approval]
对于尚未取得批准的申请,“已经测试”“已经受理”或“订单已经签订”不等同于已授予批准。只有条款明确以申请日为条件时,才能按申请日判断。例如第24条第1A款的信息文件格式便利使用“申请在某日前提出”的条件;网络安全新型式表则规定拒绝授予不符合的新型式批准。两者不能互换。[R02,第25条;R03,附件XII]
15.3 网络安全与软件更新:基础车及最终阶段要求
15.3.1 从一般批准要求到明确的GB强制项目
S.I. 2025/1110将联合国UN R155网络安全与网络安全管理体系、UN R156软件更新与软件更新管理体系加入相应GB批准清单。R155在该表覆盖M、N类;R156覆盖M、N、O类。GB附件XII引用的是两项UN法规的原始版本,具体车辆是否在技术范围内,还须与UN条款及适用批准表合读。[R03,第2条]
该修订同时改写无限系列清单、中批量M1/N1清单和相应专用车表。因此,中批量的R155/R156适用性仍按其批准路径确定;国家小批量、IVA以及专用车Special Purpose Vehicle(SPV)表中的特定例外,则应各按自己的法律依据判断。本章下面的普通车辆案例均假定使用该修订覆盖的GB批准路线,且不属于专用车。[R03,第2条第3款;R04]
网络安全管理体系Cyber Security Management System,简称CSMS,以及软件更新管理体系Software Update Management System,简称SUMS,确认的是组织管理能力。车型还需证明具体系统、接口、风险、措施和验证处于受控状态。修订后的信息文件增加12.14和12.15等字段,包含体系证书编号及车型风险、措施和试验资料。只有企业证书而缺少车辆层证据,不足以完成相应车型证明。[R03,第3条;第4章技术专题]
15.3.2 四个不同的阶段节点
| GB适用车辆及事件 | R155网络安全 | R156软件更新 |
|---|---|---|
| 拒绝授予不符合的新完整车和基础车型式批准 | 2026年6月1日 | 2026年6月1日 |
| 不符合的新完整车,以及装有不符合基础车的完成车,禁止注册 | 2027年6月1日 | 2027年6月1日 |
| 其余适用的新完成车,禁止注册的节点 | 2028年6月1日 | 2029年7月7日 |
| 适用的新专用车注册节点 | 2029年7月7日 | 2029年7月7日 |
表15.3 英国同化版2018/858附件XII表3、4的时间结构,依据S.I. 2025/1110第2条第5款。R155不扩展到O类;专用车适用性及具体表格例外另判。[R03]
最容易影响底盘采购的,是第二行。完成车虽然有较后的阶段节点,但如果其基础车本身不符合相应要求,2027年6月1日就已经触及注册限制。R155完成车的2028年节点及R156完成车的2029年节点,分别受基础车状态及相应过渡条件限制。[R03,附件XII表3、4]
完整车complete vehicle无需后续完成制造;完成车completed vehicle是经过多阶段制造及批准形成的最终车辆;基础车base vehicle是该过程起点,可以是完整车或非完整车。是否经过英国上装厂、是否在英国贴牌,以及货厢安装日期,都不能单独改变这些批准定义。[R01,第3条及附件IX]
15.3.3 过渡日期与配置、证据的切换安排
对已有GB批准的普通完整车,计划在2027年6月1日以后首次注册时,应识别它是否已经被符合R155/R156的批准和实际配置覆盖。若需要升级,应形成硬件/软件差异、供应链接口、适用试验、体系覆盖及批准更新记录,之后才按升级后的真实配置制造或整改车辆。CoC中的符合性字段与支撑该结论的实际证据需保持一致。[R01,第33、34、36条;R03,第3条]
对多阶段制造商,应把基础车是否符合R155、是否符合R156分别写入采购技术条件和每批交接资料。后续上装增加控制器、网关、远程服务或更新路径时,需要评估对既有安全边界的影响。基础车符合,不等于完成车改动无须评估;最终阶段存在过渡,也不能抵消对基础车状态的要求。[R01,第13条、附件IX;R03]
S.I. 2025/1110还在生产一致性Conformity of Production,简称CoP,附件中增加软件更新安排。产品切换后,制造商需持续控制量产软件与获批状态、升级包和版本记录,软件持续纳入CoP控制计划。[R03,第2条第4款]
15.4 eCall:技术注册节点与通信服务节点分别管理
15.4.1 2026年新型式与2027年注册阶段
S.I. 2025/661修改英国同化版2015/758第5条第8款,更新紧急呼叫系统eCall引用的运行、最小数据集及分组交换通信标准。适用对象是2015/758及其配套规则覆盖的M1/N1车辆,不能把这一日期直接扩大到所有M/N/O车辆,也不能因车辆是BEV而推定不适用。[R05,第6条;R06]
新组合包括EN 16072:2025、CEN/TS 17184:2022或EN 17184:2024、CEN/TS 17240:2018或EN 17240:2024,以及EN 15722:2020。新型式按表中旧标准获批的窗口截至2025年12月31日。自2026年1月1日起授予的相应新型式批准,应满足更新后的要求;仅在此前提交申请不构成本章已确认的旧要求保留依据。[R05,第6条第2款]
2027年1月1日的法律效果更具体:过渡表中通信协议和端到端试验两行,即旧EN 16062:2015/2023和EN 16454:2015/2023,对应车辆的CoC不再为第48条第1款目的有效。运行标准和最小数据集两行的该列则标为N/A。因此,应根据实际标准组合和批准判断,具体适用日期取决于所涉标准、批准及过渡条件。[R05,2015/758第5条第8款过渡表]
普通交付计划应把2026年12月31日视为这类未升级车辆在没有其他法定接受安排时的最后注册日,而非最后装船日。已合法注册车辆的继续使用、通信服务寿命和售后责任是另一组问题,不因这项新车CoC条款而当然要求所有在用车同日重新注册。[R01,第48条;R05]
15.4.2 现有批准的改进与扩展
S.I. 2025/796对英国同化版2017/79作出修订,包括特定EU部件或独立技术单元的接受,以及2027年1月1日前所授GB批准的扩展安排。独立技术单元Separate Technical Unit,简称STU,的批准可以为整车申请提供部分证据,但仍需满足条文保留的车辆层验证。[R06,第3条]
新增附件X只对满足条件的变更提供特定试验安排。例如涉及语音或免提通信部件且不影响其他相关部件时,可能不需要重复附件II、III中的相应整车碰撞试验。通信控制器替换、网络制式升级或布线改动是否适用该安排,取决于变更内容是否处于规定范围及相应证明。[R06,附件X]
办理上应由制造商提交变更说明、受影响部件和软件版本、原报告覆盖关系、新标准符合性证据及拟采用附件X的理由;由相应技术服务验证、批准机关审查并形成扩展结果。将旧批准扩展号与升级批次、VIN和制造记录对应后,才能据实签发每车文件。设备的4G通信能力是技术条件之一,端到端eCall符合性还涉及整车集成及法规要求的验证。[R01,第33、34条;R06;R12]
15.4.3 2027年3月31日的通信服务衔接节点
DfT于2026年7月29日公布的服务指南说明:在2027年3月31日之前,新一代Next Generation eCall,简称NG eCall,可能无法运行,紧急情况下不应依赖该功能;相关基础设施升级预计在该日前完成。该日期属于服务衔接信息,不能据此将2027年1月1日的技术注册要求顺延到3月底。[R18]
因此,2027年第一季度可能同时存在两项事实:车辆已按NG eCall要求具备批准及注册条件,当地端到端服务仍处于官方提示的过渡期。企业应按其实际装车情况准备经核实的交车说明、销售表述和售后指引,保留运营验证记录;不得承诺官方尚未确认的服务可用性。服务限制告知与车辆技术符合性分别承担信息披露和产品合规功能。[R18;R05;本段交车控制为工程与信息管理建议]
15.5 CoC的三个时间条件:模板、制造与电子提交
15.5.1 三类变化的适用范围
符合性证书Certificate of Conformity,简称CoC,由制造商对具体车辆识别代号Vehicle Identification Number,简称VIN,签发。纸质模板版本、允许采用EU模板的过渡,以及电子CoC的提交要求,是三个不同的问题。没有任何一项可以单独代替车辆的有效批准。[R01,第36、37条;R02,第28条;R03,第3条]
| 事项 | 条件与时间口径 | 不产生的法律效果 |
|---|---|---|
| 特定EU CoC模板视为GB CoC | 第36条第1A款:车辆在2026年7月6日前制造,并且相应有效EU批准也适用于该车。 | 不代表没有GB准入依据的普通进口车辆,仅凭EU CoC即可进入GB。 |
| 2025年11月13日前版本的旧GB CoC模板 | 英国同化版2020/683第8条第2款:车辆在2027年6月1日前制造,且有适用的有效GB批准。 | 不延长R155/R156注册期限,也不免除适用的电子提交要求。 |
| VCA电子CoC正式执行安排 | 适用GB/UK(NI)批准的M/N/O车辆,自2026年11月29日起制造的车辆须提交eCoC;NSSTA除外。 | 不要求全部此前制造的库存,仅因之后注册而补传;不使所有纸质CoC同日无效。 |
旧GB模板便利保留的是文件样式,并不保留不符合新技术要求车辆的注册权。类似地,一辆车已经上传电子CoC,如果其实际软件、eCall或其他项目不在批准范围内,电子回执也不能证明它具备技术合格状态。[R01,第36、37、48条;R03;R08]
15.5.2 2026年11月29日节点下的库存与多阶段车辆
VCA于2026年8月28日更新的指南明确,强制eCoC范围包括GB无限系列、GB中批量、UK(NI)无限系列及其第41条小批量所覆盖的M/N/O新制造车辆;GB及UK(NI)国家小批量可以继续使用纸质CoC。中批量的电子提交义务依相应法定范围确定。[R08,Scope及FAQs]
对于制造于2026年11月28日的车辆,即使于2027年注册,指南并不因其注册较晚而追溯要求补交eCoC。制造于11月29日的同款车辆,在适用范围内应有eCoC提交。两车的技术注册资格仍需分别检查2027年的相应要求。这里比较的是制造记录,不是年款标签、预售合同或发票日期。[R08,FAQs;R03;R05]
多阶段车辆应分别识别各阶段制造及文件责任。VCA明确非完整车也需提交eCoC;后续阶段填报其必须或适用的字段,不要求把前阶段所有未变化的非强制字段重复合并。基础车在11月29日前制造,并不会自动让次年制造的完成车也获得同一电子提交待遇。[R08,FAQs;R01,第13、36、37条;后一句为按阶段责任的应用]
使用EU批准将车辆投放NI时,VCA指南原则上要求向相关EU批准机关提交其电子CoC,而不是把全部EU证书车辆都上传VCA。UK系统也不是EU数据交换系统的国家接入点。双市场项目应按批准体系选择提交对象,并保持VIN、阶段和文件版本之间的对应关系。[R08,FAQs]
15.5.3 电子提交切换的技术与数据准备
制造商应在适用制造日期之前完成账户授权、GB/UK(NI)参数映射、英国IVI结构文件生成、电子签署、测试环境验证及正式提交能力。初始车辆信息Initial Vehicle Information,简称IVI,采用结构化数据形式,与纸质CoC的扫描件具有不同的数据结构和处理方式。至少应以一辆有完整批准和生产参数的测试车辆,验证数据来源、提交反馈和更正流程。[R08;具体字段和接口由第6章展开]
VCA接受数据后执行格式验证并反馈错误,制造商据此补正。当前指南说明系统检查签名存在,但未进一步校验证书和密钥;这并不解除制造商对数据真实和签署适当的责任。车辆放行同时涉及门户接收状态、批准覆盖、制造记录与数据复核。[R08,Submission及Security;R01,第36条]
框架第37条原有2026年7月5日节点,与VCA公布的延长实施安排应分别记录。11月29日的操作切换依据VCA正式安排;该执行安排与法律文本之间的具体衔接,仍属本章证据范围内的待核定事项。涉及争议、拒绝注册或合同担保时,应取得针对该情况的书面执行意见。[R01,第37条;R02,第28条;R08]
15.6 报告、基础车批准和申请格式的过渡
15.6.1 EU技术服务报告的出具日期
VCA正式通知允许在符合其他条件时使用EU批准机关指定技术服务出具的报告:M/N类报告日期不晚于2026年12月31日,O类不晚于2027年12月31日。技术服务Technical Service,简称TS,必须对相应工作和法规具有适当指定资格。报告的日期条件以实际出具日期为准。[R09;R11]
该日期主要改变新报告的来源资格,不是把全部既有报告在次日统一作废。VCA FAQ说明,符合接受条件的已有报告,在技术要求、车辆规格和证据范围继续满足时,可以于截止日后使用。符合出具日期条件的报告,仍需在被试配置、法规版本和机构范围方面满足GB车辆的证据要求。[R10,Technical Services;R12]
对2026年末尚未完成的M/N测试,企业应取得报告计划和相应TS指定范围。预计报告跨入2027年的项目,应事先落实适当的GB指定技术服务安排,并按实际出具日期确定报告的接受依据。已有报告需要实质补充或重新出具时,应判断新增工作的性质及届时适用的接受条件。[R11;R12;最后两句为合规项目控制]
15.6.2 多阶段EU基础车批准的接受窗口
英国同化版2018/858第22条第4A款曾允许,在特定GB多阶段批准中,将符合条件的EU基础车、系统和部件批准按相应GB批准处理。M/N类截至2026年7月31日,O类截至2027年7月31日;第4B款排除单一制造商或关联制造商集团利用该过渡的情形。[R02,第25条]
窗口届满后,不能仅凭EU报告在2026年底前出具,就继续要求把EU基础车整项批准按该多阶段过渡接受。报告复用与基础车批准的行政接受是两个独立条件。新项目需要建立适合所选GB路线的基础车和完成阶段证据,或者依法采用另一条完整成立的批准路线。[R02;R09;R12]
对窗口内已经授予的完成车型式批准,应审查原证书及批准条件,不能根据窗口届满就宣布所有既有证书自动撤销。但后续扩展、新增基础车型式或生产变更是否仍被覆盖,需要依第33至35条办理,不能将一次历史接受扩展为没有边界的长期许可。[R01,第33至35条;R02,第25条]
15.6.3 申请格式与O类转换安排
第24条第1A款允许特定申请继续使用原EU信息文件格式,其条件是M/N类申请在2026年8月1日前提出;O类以及有关部件、STU申请在2027年8月1日前提出。结束的是该项原格式便利,不代表所有EU技术内容不得再引用。其后应按现行GB信息文件要求组织材料,并维持可复用证据的对应关系。[R02,第25条;R12]
O类完整GB批准的新型式节点为2025年2月1日,历史临时批准按原有效期管理。VCA说明每份临时批准一般有两年有效期,后续EU证书变更不会自动重新起算。因此,2027年挂车项目应检查每份实际临时证书的到期日,报告接受期限与临时整车批准有效期分别核定。[R20;R10]
另应删除已被修法取消的旧期限。S.I. 2025/661第7条移除了GB 2017/2400中特定EU部件证据接受的原2026年12月31日限制。企业可以继续按修订后的实体条件使用该安排,但不能把这一局部取消外推成所有EU系统证书在GB永久互认。[R05,第7条]
15.7 库存与末期车辆的继续注册条件
15.7.1 库存状态与批准有效性
库存反映企业持有车辆的商业状态;截止日后的注册资格取决于批准有效性及适用的过渡安排。对于原来符合要求、因新技术规则适用而面临批准有效性变化的车辆,框架第49条设置末期车辆End-of-Series,简称EoS,机制。它允许主管机关在规定条件和期限内,决定是否接受有关车辆继续投放、注册或投入使用;制造商没有自动取得一段额外销售期。[R01,第49条;R02,第32条]
申请前应首先确认原批准为何不再有效。技术法规适用导致原型式不再满足新车要求,与证书撤销、文件不真实、实车从未符合获批配置,并非同一情况。第49条要求车辆在制造时受到有效型式批准覆盖,不能用于追认原本没有合法批准依据的生产。[R01,第49条第1款及附件V B部分]
同样,提前开票、支付定金、发运、向注册代理递交材料或完成海关手续,都不等于已经完成法律所要求的注册。需要以实际发生的目标事件和主管机关记录判断;车辆虽然在截止日前交给经销商,也可能仍然受到此后的新车注册限制。[R01,第48、49条;R19]
15.7.2 M/N/O末期车辆的资格及数量条件
英国国内S.I. 2020/818第27条选择了框架附件V B部分第2点的末期车辆数量限制方式;S.I. 2022/1273将相应GB及NI条文分别处理。该方式以符合条件的车辆为范围,不是把附件B另一种10%、30%或者100辆的算法直接作为GB通用规则。[R04,第27条;R02,第15条;R01,附件V B部分]
第2点要求车辆具有有效CoC,CoC在制造当日或之后签发,并在签发后保持有效至少三个月,随后因相关法规适用而失去有效性。因此,“车已经生产三个月”不足以单独证明条件成立。例如2月制造的车辆直到4月才首次合法签发CoC,面对6月初的截止日,其CoC并未保持有效三个月。[R01,附件V B部分第2点]
VCA指南以“至少提前三个月制造”说明M/N/O一般资格,并要求按照当期申请表第一部分核定每项法规允许的CoC日期。工程台账应同时保留制造日和CoC签发日,不以指南的简写替代法定文件条件,也不能把所有项目统一按新修订法的整体生效日倒推三个月。应确定导致该批车辆有效性变化的具体适用事件,并采用该项申请安排中的日期。[R07,How many vehicles can I apply for;R01,附件V B部分]
英国同化版第49条还规定车辆的地域和历史条件,包括位于英国境内、制造时受到有效批准覆盖,以及在原批准失效前尚未注册或投入使用。EU批准和NI批准涉及的特别接受范围,须按英国增加的第49条第5款判断。中国、欧盟港口等境外车辆的实际位置,需纳入相应地域条件的核定。[R02,第32条]
第49条地域条件与具体申请安排所对应的货物位置核验时点,需结合实际申请确定。仍在中国的车辆,在申请时无法证明已经位于英国,不能据此当作已经满足条件;其他可能适用的处理安排仍需结合个案条件确认。未有明确接受意见前,不将其计入可交付额度。[R01,第49条;R02;最后一句为库存控制原则]
15.7.3 12个月与18个月窗口的起算规则
第49条第2款区分完整车complete vehicle与完成车completed vehicle:完整车最多适用原批准有效性届满后的12个月;完成车最多适用自该日算起的18个月。这是法律规定的最长窗口,不是从申请日、受理日、到港日或批准EoS之日重新起算。[R01,第49条第2款]
假设一个完整车型式于2027年6月1日失去相应有效性,主管机关直到同年8月作出允许末期车辆处理的决定,最长期间仍从6月的原失效事件计算;获准日与法定窗口起算日分别记录。实际允许日期、车辆数量和附加条件,以适用于该批车辆的正式决定为准,商业交付安排以该正式决定为依据。[R01,第49条;假设用于说明起算方法]
完成车的18个月并不等于上装制造商可以一直把不符合的新基础车投入生产。必须先判断完成车型式和每台车是否符合第49条资格,并确定导致有效性届满的事件。对装有不符合基础车的完成车,R155/R156表中的2027年节点不能被另一个一般性的“完成车期限”覆盖。[R03,附件XII表3、4;R01,第49条]
15.7.4 申请材料、审查与结果
EoS申请可由制造商、批准证书所列制造商代表,或者持有上述主体授权信的进口商提出。VCA要求提交现行申请表及Vehicle Details List;有关排放申请还可能需要Annex II说明,缺少必要文件的申请无法处理。公开提交渠道为Derogations@vca.gov.uk。VCA可以受DfT授权管理有关申请。[R07]
| 环节 | 输入及判断内容 | 输出和后续处理 |
|---|---|---|
| 明确制度及范围 | 目标GB或NI、批准路线、具体新要求、原批准有效性变化、车辆制造阶段。 | 确认是否属于可申请的EoS事项;不能以一般指南替代当期具体安排。 |
| 形成车辆清单 | VIN、类别、完整/完成状态、批准号、制造及CoC日期、车辆地点与注册状态。 | 逐车核定资格,分别记录具备与尚未具备条件的库存。 |
| 提出申请 | 现行表格、车辆明细、授权及条款要求的技术或经济原因;适用时附排放Annex II。 | 向VCA提交;必要信息缺失时补正,并保留版本记录。 |
| 机关决定 | 法律资格、具体法规安排、原因和申请数量。 | 形成是否允许、涉及哪些车辆及有效期限等决定;受理回执不是获准文件。 |
| 获准后逐车交付 | 实车、CoC、EoS决定及VIN一致,未超出允许期间和范围。 | 按登记要求衔接注册,保存实际使用额度及车辆去向。 |
第49条规定主管机关在收到申请后三个月内决定是否允许及其数量。该期限与实际批准结果及商业交付周期分别确定。企业应留出材料补正和注册时间,也应在未获准时保留升级、调整交付或者退出该市场的处理方案。[R01,第49条第3款]
本轮已核查EoS框架和VCA现行公开指南,但未取得其当前申请表第一部分中针对本章每个未来技术节点的可申请项目、具体CoC日期及受理条件。因此,下面的库存案例只判定一般条款下的候选资格,不宣称VCA已经开放或批准该具体批次。申请前应取得当期表格和适用于该事项的明确口径。
15.8 跨年交付的年度核算与单车批准关系
15.8.1 VETS的日历年与配额
车辆排放交易制度Vehicle Emissions Trading Schemes,简称VETS,针对其定义范围内在英国新注册的乘用车和货车,分别设置非零排放车辆注册交易及二氧化碳交易机制。本节使用官方方案中的car和van口径,不能把所有M、N、O类产品都直接纳入同一年度分母。[R15,Overview;R16]
零排放车辆Zero Emission Vehicle,简称ZEV,的年度目标按日历年适用。该目标通过非ZEV注册额度、清缴及法规允许的灵活机制实现,不能直接解释为每家制造商只能销售表内比例的燃油车,也不能将一般市场目标替代制造商适用的小规模例外或组池规则。[R15,Targets及Flexibilities]
| 日历年 | 乘用车ZEV目标 | 货车ZEV目标 |
|---|---|---|
| 2026 | 33% | 24% |
| 2027 | 38% | 34% |
| 2028 | 52% | 46% |
| 2029 | 66% | 58% |
| 2030 | 80% | 70% |
在忽略例外、组池和其他机制的基础情景中,非ZEV注册额度可写为N×(1−t),其中N是该制造商该类车辆当年符合口径的注册数,t为当年ZEV目标。需要清缴的基础数量为实际非ZEV注册数。因此,订单、到港或制造跨年本身不决定归属,应以适用注册数据及纠错规则判断。[R15,Targets]
假设制造商不适用小规模安排,每年注册10,000辆乘用车,其中3,300辆满足ZEV定义,6,700辆为非ZEV;不使用任何其他机制。2026年基础额度为10,000×67%=6,700,与非ZEV数量相等。2027年保持同一组合时,额度变为10,000×62%=6,200,形成500的基础缺口。该500不是单车批准不合格数量,也不是已经确定的罚款;企业需要按当年规则通过产品组合或合法机制完成结算。[R15;计算为假设案例]
15.8.2 跨年计划的输入与维护
企业应按制造商法律主体和对应car/van方案维护注册预测、实际注册数据、ZEV资格、非ZEV排放信息及可用额度。S.I. 2025/1101自2026年1月1日起生效,调整相关灵活机制及参数;继续使用2024年最初版本的模型,可能错误计算2026年以后的借用、转换或未来偿还责任。[R16;R15]
产品切换会议应至少同时查看单车技术注册截止日和年度组合结果。例如为在某一技术截止前消化非ZEV库存而集中提前注册,可能改变当年VETS缺口;把一批BEV推迟到下一年,又可能减少当年用于形成额度的注册量。两个年度分别重新核算,同时确认单车技术注册条件。[R15;本段为年度规则的应用]
NSSTA年度数量限制、中批量限额和VETS制造商规模条件来自不同法律,统计主体也不同。取得国家小批量批准,并不会自动免除年度车队制度;同一制造商持有多个批准型式,也不能逐型式重复取得VETS制造商例外。本节不替代第10章的完整年度申报、交易和结算程序。[R01,附件V;R15;R16]
15.9 材料资料期限:UK REACH已修订节点的影响
15.9.1 2026年修法后的过渡期限
英国化学品注册、评估、授权和限制制度UK REACH,针对物质及供应链角色设置不同义务。S.I. 2026/849于2026年8月6日生效,将第127P条所涉过渡注册补充资料期限由原2026、2028、2030年,分别改为2029、2030、2031年。企业若仍保留“2026年10月27日统一完成补充注册”的旧项目节点,应据实际资格修正。[R13,第1、4条;R14]
该变化适用于具有相应祖父条款或过渡资格的注册事项,不是所有新进入GB的物质都自动可以等到2029年以后。整车作为复杂物品的判断,也不能直接等同于进口一桶售后化学品。过渡资格取决于物质、混合物或物品的分类,以及相应注册责任主体和法定条件。[R14;本节不展开第8章的全部物质和物品义务]
15.9.2 期限由吨位与危害分组共同决定
| 补充资料期限 | 本节涉及的分组条件 | 企业应取得的输入 |
|---|---|---|
| 2029年10月27日 | 一般为每年1,000吨及以上;另外包括法律所列较高危害分组、相应较低吨位条件,以及在2027年10月27日或之前进入有关候选清单的物质。 | 注册主体、物质身份、年度吨位、分类及清单加入日期。 |
| 2030年10月27日 | 一般为每年100吨及以上;或者在2027年10月28日至2028年10月27日之间进入相关候选清单的物质,且未被更早条件覆盖。 | 结合候选清单条件确认是否进入较早期限组。 |
| 2031年10月27日 | 其余一般每年1吨及以上、符合该过渡机制的事项。 | 保留过渡资格和持续量级、危害变化记录。 |
表15.7 UK REACH过渡资料期限。第一组的具体高危条件还包括适用的致癌、致突变或生殖毒性物质达到每年1吨,以及对水生生物非常有毒的相应物质达到每年100吨;分类与法定定义应按第127P条及英国健康与安全执行局Health and Safety Executive(HSE)说明读取。[R13,第4条;R14,Deadlines for submitting information]
这里的吨位是相应物质和义务主体的法律口径,不是制造商在GB销售汽车的总质量。注册资料、供应商声明、材料清单和完整车辆数量之间应有可复核的换算关系;物质注册吨位以拆分核算后的相应物质数量为依据。[R14;计算边界说明]
假设GB主体已取得适用过渡资格,每年进口600吨某售后混合物中的同一种物质,其他条件使其原来属于第二期限组。若该物质于2027年8月进入相关候选清单,它将落入2027年10月27日前的清单条件,应按较早的2029年期限组织资料,该情况下2030年吨位期限让位于较早的候选清单期限。该例假设600吨为经拆分核算的物质吨位,不是混合物总量。[R13,第4条;R14;假设用于解释分组优先关系]
这项GB延期不自动修改NI适用的EU REACH义务。供应同一零件或化学品到两个市场时,应分别记录责任主体、对应法律及期限,以体现GB与NI各自的法定期限。[R13,适用地域;GB/NI化学品专题由第8、16章展开]
15.10 政策进展与GB适用日期的确定状态
15.10.1 欧七与GB安全技术回应
VCA于2026年9月17日更新的欧七FAQ,列明欧盟轻型新型式自2026年11月29日起适用欧七,并将GB采纳表述为可能发生的安排。该官方说明可以用来识别欧盟路线的近期开发节点,GB强制日期及新型式、注册阶段的具体节点,则分别取决于相应制度的法定安排。[R22]
UK(NI)适用与EU法律衔接的批准制度,不应以GB较晚或不同的技术安排推定UK(NI)证书可以继续采用同样过渡。具体欧七类别、制造商例外、全部新车、重型车及后续技术方法见第19章;NI车型时间表按相应条款及其适用条件分别确定。[R21;R22]
GB18项安全技术政府回应采用与未来立法生效相联系的安排。文件公布日是政策信息时间,不是每项技术的法定起算点。企业可以据拟议功能开展平台接口、供应商和试验能力准备,相关商业承诺仍需以已确定的法定适用日期及条件为依据。[R17;后一句为合同和工程控制建议]
15.10.2 双市场共用平台的独立符合性评价
同一硬件能够满足两个市场,不意味着批准、CoC、电子数据、主体和日期可以合并。UK(NI)批准目前可按相应规定用于GB,不会把本来已经不适用于其自身制度的车型重新变成有效批准;普通GB批准也不能直接为NI车辆提供同样的批准地位。[R21]
对于电池护照、材料限制、税费和补助,应将专题核验结果以“对象—义务主体—触发事件—日期—资料”的形式接入产品计划,以完整反映日期对应的对象和适用条件。各专题的日期结论及尚待确认的后续法条件,以相应章节列明的依据和研究范围为准。
15.11 产品切换计划与法定节点衔接
15.11.1 技术切换与库存处理并行
产品计划至少应同时管理两条线。一条是新合规配置的设计、测试、批准、制造及交付;另一条是旧配置的停止追加、库存识别、普通注册窗口和有条件的EoS处理。把全部希望放在截止日前集中注册或者事后申请豁免,无法替代新配置的技术和供应链准备。[R01,第33至37、49条;本节排程方法为工程建议]
新配置的批准策略应先确认是扩展原型式还是建立新型式,再确定技术服务资格、报告接受期限和资料模板。设计冻结应覆盖受管硬件、关键软件、接口、供应商版本与参数,而不仅是外观和销售配置。批准后再发生变化,仍需进入影响评估和必要的扩展。[R01,第33、34条;R03;R09;R12]
15.11.2 可复算的倒排示例
假设某企业计划在2027年6月1日的GB网络安全与软件更新新车注册节点前,完成首批新合规版本的注册。企业自行预留14个自然日风险余量,将注册完成目标定为5月18日。再假设资料及注册准备10日、出厂至抵达可办理注册状态40日、批次制造20日、批准审查和补正45日、正式试验60日、设计冻结后的样车准备30日,各环节在本示例中串行计算。
图15.1 假设排程:新版本准备到注册完成
2026年10月25日 设计和受管配置冻结 ↓ 30日:样车、供应链及试验准备 2026年11月24日 正式试验开始 ↓ 60日:验证、报告及申请资料完成 2027年1月23日 提交完整申请资料 ↓ 45日:假设审查、补正及批准完成 2027年3月9日 取得对应批准,批次制造开始 ↓ 20日:按批准配置完成制造 2027年3月29日 实车、CoC及电子数据复核后出厂 ↓ 40日:运输、进口及到货资料衔接 2027年5月8日 车辆及资料具备注册办理条件 ↓ 10日:完成该批注册手续 2027年5月18日 企业内部注册完成目标 ↓ 14日:预留风险余量 2027年6月1日 法定技术节点;其后按新的注册要求判断
图中的30、60、45、20、40、10及14日均为假设自然日,不是VCA、实验室、船公司或注册机关承诺的周期,也不是法规提供的办理时限。总前置时间为219日;2027年6月1日减219日得到2026年10月25日。实际项目中可以并行的工作,应明确依赖关系后再缩短,并在计划中保留调整依据。
这一排程揭示一个直接的证据问题:报告预计于2027年1月完成,已经跨过M/N类EU指定技术服务报告的2026年12月31日接受节点。因此,从项目开始就应安排具有适当GB指定资格的技术服务,使报告来源资格与实际排程所跨越的过渡节点一致。[R09;R11]
该批车辆预计2027年制造,在VCA电子CoC强制范围内,应在制造放行前建立实际提交能力。制造在2027年6月1日前,可能符合旧GB纸质模板的特定条件;这种格式便利既不影响新版本必须满足的技术状态,也不会免除电子提交。[R03,第3条;R08]
15.11.3 切换计划的受控文件与记录
法规工程部门应输出版本化技术基线、适用日期和差异结论;研发与供应链应交付可被验证的硬件、软件及供应商证据;认证团队应将报告、批准及扩展号关联到具体配置;工厂应按实际获批状态制造,并把VIN、生产日和文件状态传递给进口与销售环节。各部门通过车型批准身份及VIN关联技术、制造与注册记录,营销车型名称作为辅助信息。
每次发运和注册前,企业至少保留一条可追溯的车辆记录:目标GB/NI、类别、批准路径、完整/完成/SPV状态、基础车及最终阶段批准号、实际配置版本、两阶段制造日期、CoC日期及版本、eCoC反馈、实车所在地、拟注册日和EoS状态。日期变化导致任何条件不再成立时,重新评估后放行;不允许以“此前已经签过计划”为由跳过复核。[R01,第13、31、33至37、48、49条;R03;R08;字段集合为项目管理建议]
15.12 案例一:跨2027年6月注册节点的100辆库存
15.12.1 已知条件
假设一家制造商有100辆普通M1完整车,拟直接供应GB,均非专用车,使用GB无限系列批准。其中旧配置对应的型式在2026年6月1日前已经合法获批,制造时该批准有效,但车辆未达到2027年6月1日以后注册所要求的R155/R156状态;另外有一批已完成合规升级。假设全部车辆的eCall、其他技术项目及适用电子CoC要求均已满足,避免把其他缺口混入本例。
制造商于2027年5月审查库存,以下日期和车辆位置均为真实记录的假设值。本例没有假定VCA已开放或批准相应EoS申请。
| 组别及数量 | 制造、文件及位置状态 | 按已知条件能够作出的判断 |
|---|---|---|
| A组40辆 | 2027年2月10日制造,2月15日合法签发CoC;申请时位于GB,未注册;CoC因6月节点失去相应有效性。 | CoC有效满三个月的一般条件可满足;可作为EoS候选清单,但仍须符合具体安排并取得允许。 |
| B组25辆 | 同为2月10日制造,但CoC于4月15日才合法签发;申请时位于GB,未注册。 | 制造虽早,CoC在节点前有效不足三个月,不能按本例所用附件V B部分第2点认定有资格。 |
| C组15辆 | 2月10日制造、2月15日签CoC,但申请时仍在中国,计划6月后运入GB。 | 尚不能证明英国境内车辆条件,不能当作已经具备EoS依据的英国库存;后续处理需明确的个案接受条件。 |
| D组20辆 | 已按合法升级后的批准范围制造和签发CoC,实际配置符合6月以后要求。 | 对本次R155/R156变化可走普通注册流程,无需依赖旧配置的EoS;其他条件仍须满足。 |
15.12.2 计算与处理
按现有输入,20辆具备本次技术节点后的普通注册技术条件;40辆仅进入一般EoS候选范围;另外40辆尚不能依该候选条件覆盖,其中25辆是CoC有效期间不足,15辆是目前无法满足所述地域输入。20+40+25+15=100。EoS候选车辆的注册资格仍待主管机关决定,与已满足普通注册条件的车辆分别管理。
A组应取得当期申请表、核定允许项目和CoC日期,提交车辆及原因材料。获准前只作为有条件的库存处理计划;获准后按决定的VIN和期限办理。B组不能通过重新签一张更早日期的CoC补足历史有效期,也不能借用附件V另一种未被GB选择的销量百分比规则。C组的发运计划不能替代明确的地域及申请接受判断。[R01,附件V B部分;R02;R04;R07]
未能进入或取得EoS安排的车辆,可以分别研究在原普通窗口内真实完成注册、通过合法改造和批准更新达到新要求,或者在另一个已经核定准入条件的市场交付。采用IVA也需要满足该车实际适用的证据和检查要求,相应库存处理结论以具体审查结果为依据。[R01,第33、34、48条;R04,附表2;R07]
A组的潜在12个月窗口,若成立,应从该型式的相关有效性届满事件起算,并服从机关实际允许期限。假设8月取得允许,不得据此把窗口继续顺延到下一年8月。若同时遇到另一项技术截止日,EoS决定是否覆盖该项变化也需单独确认;针对R155/R156的允许不能自然覆盖其他未列事项。[R01,第49条;R07]
15.12.3 待补充的事实与证据
实际项目仍需取得原批准及其有效性变化依据、每车真实CoC、实车位置证明、当前申请安排、技术或经济理由,以及拟注册地区和日期。尤其需要确认有关未来R155/R156事项的具体受理条件。现有材料支持库存分组及初步资格分析;具体车辆的接受结果仍需补充材料并取得主管机关决定。
15.13 案例二:基础车与完成车跨不同截止日
15.13.1 项目条件
假设独立上装制造商拟用7,500 kg的N2底盘驾驶室安装冷藏货厢,最终仍为N2普通载货完成车,不属于SPV;目标GB,采用常规多阶段型式批准路线。基础车计划2027年1月15日制造,上装完成于5月15日,首次注册和交付安排在6月15日。冷藏系统含连接车辆电气系统的控制器及远程接口。
15.13.2 三种基础车条件产生不同结果
第一种情况是基础车有制造时仍有效的GB批准,但属于尚未符合R155/R156的旧技术状态。最终车虽然要经过上装阶段,也属于附件XII所列“装有不符合基础车的完成车”,应面对2027年6月1日注册节点。因此,6月15日不能仅凭完成车身份套用2028年或2029年的较晚日期。基础车1月制造、货厢5月完成,也不改变该结论。[R03,附件XII表3、4]
第二种情况是基础车已在相应批准范围内满足R155/R156,上装制造商能够取得证书、接口限制、软件及变更说明。此时才有条件研究“其余完成车”的阶段过渡:R155为2028年6月1日,R156为2029年7月7日。上装远程接口的接入仍纳入相应变更评价。应评价冷藏控制器与基础车网络、电源和更新过程的交互,判断是否影响原批准覆盖,并提供最终阶段需要的证据。[R03;R01,第13、33、34条及附件IX]
第三种情况是2027年采购的基础车只有EU批准。即使基础车的某份EU技术服务报告于2026年12月出具,也不能恢复已经在2026年7月31日结束的M/N多阶段EU基础车接受窗口。项目需建立所选GB路线认可的基础车批准链,或者依法采用另一套完整成立的路线;报告日期合格不能单独关闭基础车批准缺口。[R02,第25条;R09]
15.13.3 技术与文件分别完成
采购阶段的基础车资料除型号、质量等商业参数外,还包括支持最终阶段评价的技术状态。受控输入至少包括基础车型式和扩展、R155/R156覆盖、允许的电气及通信接口、各控制器和软件版本、更新方式、允许的上装边界,以及需要基础车制造商参与处理的变更。
在本例中,应将远程接口、控制器接入方式和更新影响作为上装技术审查的明确项目;完成车制造商根据实际变化形成证据,并由所选批准路线要求的技术服务和批准机关处理。符合基础车制造商的上装指南可以支持证明,但不能保证任何远程设备接入都不会影响原网络安全和软件更新批准。[R01,第13条及附件IX;R03;R12]
基础车和完成车均在2026年11月29日后制造,假设属于VCA电子CoC范围,应分别落实相应阶段的电子资料责任。完成车于2027年5月15日制造,可能满足旧GB模板的制造日期条件;该便利不把第一种情况的6月15日注册变成合法,也不免除电子提交。[R08;R03,第3条]
因此,在第一种基础车条件下,应在承诺6月交付前完成实际升级及合法批准安排、调整真实注册计划,或研究有条件的其他路径;第二种条件下,6月交付具有技术路线上的可能性,但仍取决于上装影响审查和最终文件;第三种条件下,应先解决基础车批准体系缺口。三种情况分别对应不同的基础车批准条件及后续证据安排。
实际结论还需要基础车和最终阶段证书、受管软件资料、上装接口图、制造及签发记录,以及申请机关对该阶段链的接受结果。本例不预设已经完成试验、取得批准或被允许延期注册。
15.14 本章结论
已确定的变化应形成具体放行条件,而不仅是一张按年份排序的清单。对于2026—2030年的GB项目,最容易混淆的是:新型式要求与全部新车要求、基础车与最终阶段、制造日期与注册日期、报告来源资格与批准证书接受、模板便利与电子提交,以及普通库存与获准的末期车辆。[R01;R02;R03;R08;R09]
企业应把已到达的日期写入当前技术和行政基线;对未来固定日期倒排设计、验证和交付;对EoS等条件性安排保留逐车资格和机关决定;对年度制度同时更新注册预测和结算模型。尚未形成完整法律依据的政策节点,应保留状态和依赖条件,不得用确定日期的写法代替尚缺的证据。
本章形成的产品过渡记录,最终应回答一项可审查的问题:某一VIN拟在某日、以某一批准路径进入GB或NI时,全部适用条件是否已经成立;尚未成立的条件由谁、凭什么材料以及在什么事件之前完成。
主要法规与官方资料
法规原始公布文本与其相应英国修订合读。除明确注明的正式执行安排和政策文件外,法律结论均按所列条款及其适用范围作出;没有把旧原文PDF标为2026年现行合并文本。检索基准日为2026年9月18日。
[R01] Regulation (EU) 2018/858,原始公布文本。重点为第13、33至37、48、49条、附件I、V B部分及IX;GB结论结合[R02]等修订使用。官方原文
[R02] The Road Vehicles and Non-Road Mobile Machinery (Type-Approval) (Amendment and Transitional Provisions) (EU Exit) Regulations 2022,S.I. 2022/1273。重点为第15、25、28、32条,涉及GB框架、多阶段、信息文件、CoC及EoS。官方原文
[R03] The Road Vehicles (Type-Approval) (Amendment) (No. 3) Regulations 2025,S.I. 2025/1110。2025年11月13日生效;第2条新增R155/R156范围和附件XII表3、4,第3条改写信息文件和CoC模板。官方原文
[R04] The Road Vehicles (Approval) Regulations 2020,S.I. 2020/818。重点为第27条及附表1、2;EoS地域和NI条款结合[R02]读取。官方原文
[R05] The Road Vehicles (Type-Approval) (Amendment) Regulations 2025,S.I. 2025/661。2025年7月3日生效;第6条更新eCall标准及过渡,第7条调整2017/2400有关证据接受条件。官方原文
[R06] The Road Vehicles (Type-Approval) (Amendment) (No. 2) Regulations 2025,S.I. 2025/796。2025年7月28日生效;第3条改写GB 2017/79并增加附件X。官方原文
[R07] VCA,End of Series Derogation Applications。页面2026年6月15日更新;包括资格、材料、车辆清单、授权及提交渠道。当前表格中各法规的具体日期未在本轮成功取得,不据此认定个案已可受理。官方页面
[R08] VCA,Electronic Certificates of Conformity (eCoCs)。2026年8月28日更新;范围、2026年11月29日新制造车辆安排、提交、签署和多阶段问答。官方页面
[R09] VCA,New GB/UKNI Type Approval Legislation Now in Effect。2026年2月1日实施通知;M/N整车路径及EU技术服务报告出具日期。官方页面
[R10] VCA,GB Type Approval Scheme FAQs。2025年4月版本;本章仅使用仍获支持的报告、临时批准和制造状态说明,不采用已被后续法律或通知替代的日期与政策状态。官方页面
[R11] VCA,Designation of Technical Services for GB type approval。用于机构指定、范围和报告过渡。官方页面
[R12] VCA,Technical Guidance for Applicants。用于报告代表性、证据范围、技术要求及多阶段事项;已到期的历史便利按法律条件限定。官方页面
[R13] The REACH (Amendment) (No. 2) Regulations 2026,S.I. 2026/849。2026年8月6日生效;第4条修改第127P条资料期限及候选清单时间分组,第3条另涉及主管机关审查期限。官方原文
[R14] Health and Safety Executive,Grandfathering EU REACH registrations。2026年7月16日更新;适用资格、资料期限、吨位和危害分组。英国健康与安全执行局简称HSE。官方页面
[R15] DfT,Updates to the Vehicle Emissions Trading Schemes (VETS) Order 2023。2025年10月17日发布;四类计划、2024—2030目标、额度计算和灵活机制。官方页面
[R16] The Vehicle Emissions Trading Schemes (Amendment) (No. 2) Order 2025,S.I. 2025/1101。2026年1月1日起生效,修改S.I. 2023/1394。官方原文
[R17] DfT,Mandating vehicle safety technologies in GB type approval: government response。2026年7月16日更新;未来安全技术及与后续立法相联系的实施安排,不作为已检索到最终法定日期的替代文本。官方页面
[R18] DfT,Next generation eCall in cars and light commercial vehicles。2026年7月29日发布;2027年3月31日前的NG eCall服务提示,与技术批准和注册条款分开使用。官方页面
[R19] GOV.UK,Importing vehicles into the UK。用于进口、税务、批准、注册及使用环节区分;具体程序由第14章研究。官方页面
[R20] VCA,GB Type Approval Scheme Scope and Timings。2024年3月4日版本;用于O类及历史分阶段日期,M/N后续状态同时采用[R09]。官方页面
[R21] VCA,UK(NI) Type Approval Scheme。用于NI适用体系、GB接受范围、EU关系及不同批准证据的独立性。官方页面
[R22] VCA,Euro 7 FAQ。2026年9月17日更新;本章只引用官方关于欧盟轻型新型式2026年11月29日节点及GB尚须区别处理的说明,不作为欧七全量法律时间表。官方页面